“被告人姚金明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三个月……”11月24日上午,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59岁的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下称嘉兴市建委)原调研员姚金明听到法官对自己的宣判后,一声叹息。(12月1日,中国新闻网) 据了解,就在三天前,在同一个法庭,同样的被告人席上,姚金明昔日的同事和情人——52岁的嘉兴市民政局原副局长金渊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同样是一声叹息。 诚然,中央自去年以来,党的群众路线在全国各地深入开展开来,中央更是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以及狠刹“四风”运动,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我们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 然而,由于共同的贪欲,同样的不择手段,让原本幸福、平静的两个家庭毁于一旦。姚金明和金渊同为国家工作人员,共同拥有权力,共同利用职权疯狂敛财,最终双双坠入法网也是必然的。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下半年起,金渊与姚金明建立并一直保持情人关系,通过利用姚金明的职务便利,经与姚金明通谋,共同索取和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65万余元,姚金明为相关企业在资质审批、重点企业命名、企业改制等方面谋取利益。金渊系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她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姚金明和金渊,一个是正处级的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原调研员,一个是副处级的嘉兴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本来有各自美好的人生和幸福的家庭,却因为欲望和贪婪,不仅破坏了两个家庭的幸福,还把自己都送进了监狱,留下了污名……情网就这样变成了法网。 显然,姚金明和金渊的案例再一次印证了一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笔者认为,官员一旦走上贪腐的道路,“权”、“钱”交易的游戏势必会以贪官伸手开始,最终以贪官政治上身败名裂,思想上后悔莫及结束。在当前中央深入反腐之时,还是切实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才能真正将权利运行于阳光下。(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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