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吃共产党喝共产党的,你去告我吧”。摊主:“你欺负老百姓。”城管:“我就欺负老百姓。”因摊主超时营业,镇江某街道城管朱某和早餐商贩发生纠纷。摊主说,朱某时常带人来吃早点不给钱还要香烟。目前协管朱某被停职,摊点不准再摆。(来源于:《新京报》) 镇江某街道城管朱某“我就欺负老百姓”狂言一出,犹如一石击起千层浪,引来大众骂声一片。一些人真可谓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不仅肆无忌惮的侵犯百姓利益,践踏党纪国法的尊严,容不得质疑和反对,甚至面对镜头时还胆敢如此嚣张的豪言壮语,不得不让人汗颜。笔者想问,还有多少领导干部“我就欺负老百姓”? 显然,依法治国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和矛盾是依法治权,从根本上解决“权大于法”的现象,使权力及其运用受到法律的约束,确保权责一致,并对权力及其运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惩治。现实生活中,在体制机制相对完善、监督日益强化的今天,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权大于法”的现象。很多有权力的人都曾自称“我就欺负老百姓”,梦想着古代国君的言出法随、口含天宪。说到底,这些都是因为权力形成了利益保护伞,制度对权力约束和制约、监督无效。 权力与法治倒置的现象,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与我们的法律工作者自身不能硬起来有关,看见权力总是很低头哈腰,不能树立起法律的尊严来,这样,无形中助长了权力者的猖狂;二是我们一些部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的权力没有装进法制制度规范的笼子,如同一批脱缰的野马,四处践踏,无形中成了一种习惯。这样,长期以往,权力更疯狂,法律更软弱。为此,要走好依法治国的道路,就必须得破除权力崇拜,努力摆脱两千多年“人治”的阴影,让权力首先实现法治。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依法治权需要发挥群众的有效监督作用。仅仅依靠上级监督和组织监督不够,甚至会出现官官相护、权力相护的情况,还需要依靠人民群众进行监督。这就需要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同时,群众监督应包括媒体、舆论和社会监督,要鼓励和保护群众各种形式的举报,并建立起对权力行为不当和权钱、权色、权权等交易的查处制度和机制。 人们常说,官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笔者认为,城管狂言“我就欺负老百姓”现象,值得警醒和深思。依法治权需要对权力行为本身进行规范,一切权力行为才能于法有据。因此,要建设法治国家,就必须有好的制度来治理官员的权力及其运用,必须要用法律监督和制约权力,明晰权力的边界,确定可为和不可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官员摒弃了“我就欺负老百姓”、“权大于法”的观念,在社会形成了依法治权的基础,才能让社会看到法治面前没有特权,才能治好“权大于法”这一公权力痼疾,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搬开绊脚石,为依法治国铺平道路。(文/木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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