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微博爆料:“一大妈开着警车在练车场练倒库。”记者调查后发现,涉事车辆系礼泉县司法局史德司法所的警车。当事司法所所长赵战峰事后解释了两种版本,称当天车被朋友开到练车场。昨日经调查,开警车练倒库的“大妈”为所长亲妹妹,因公车私用,赵战峰被停职。(12月7日《华商报》) 驾驶警车练倒库,绝对惹人眼球,引起网友的热议确实在所难免。妹妹心存侥幸,觉得也许不会因一次任性给哥哥带来麻烦;哥哥作为司法所所长,本应该很清楚不能公车私用,更不能把车借给他人,可偏偏默许了一次,最终受到党纪的处罚。那么,笔者不禁纳闷,开警车练倒库,司法所长凭啥敢借车? 身为司法所所长,应该是很清楚公车私用的后果,但他侥幸地认为公车私用不会受到严厉处罚,也就由着妹妹了。在关键时刻,他并没有守住底线,结果酿成了“悲剧”。究其原因,根源在于隐藏在公车私用背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惯性思维。所长随意将公车开回家中,其妹妹就想借机练练车,竟像开私家车一样自然。说白了,对亲友来说,政府的便宜不占白不占,而所长等官员也能借公共资源维护人情往来。 赵战峰的妹妹说“早知道有这么个事,还不如不开这个车”。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如果赵战峰能约束好自己、约束好家属,时刻绷紧遵纪守法,按规矩办事的“弦”,司法局能严格执行执法用车管理的有关制度,堵死“公车私用”的制度漏洞,这个“闹剧”自然不会上演,现在的“追悔莫及”也不会出现。 事已至此,笔者认为,涉事官员虽然受到了应有惩罚,但给广大党员干部及相关责任部门敲响的警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怎样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再次发生值得深思。对于“公车私用”现象,相关部门必须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形成一种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深化问责制度,为杜绝“公车私用”现象提供有力保障。(作者:曾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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