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某地检察院数名检察官到安徽省泗县办案,吃完晚饭回住宿酒店,其中一名喝了酒的检察官和前台女服务员王某发生争执,王某称自己被打脸。事后,检察官却说“是闹着玩”。宿州市检察院表示,参与接待的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还在写书面情况。(搜狐新闻) 堂堂检察官因为小事掌掴女服务员,事后居然称其在闹着玩,试问有这样闹着玩的吗?这也闹得太过了吧,你跟女服务员很熟吗,打脸闹着玩,官员真的玩大了。 试问谁给了这位检察官颐指气使的凛然气势?甚至是出手相向的“气魄”?在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里,动不动就拳头对人,这和黑恶势力还有什么区别?不论是和谐社会还人本思想甚至是人权,检察官的举动想必都会让每一个人汗颜与不齿,当次检察官恶手相向于他人时,便正是他引以为自豪的身份在作祟,正是他的官本位思想使然。笔者想质问一句:是谁给你动武的权利?是你的官衔、职称还是你的优越感? 仅仅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打人,某些公职人员身上的戾气实在太可怕。发飙、话语上的暴力乃至打人,这样的话语习惯、权力暴力,出现在一些公职人员身上实在太不应该。因为,公职人员不是普通百姓,他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的不仅是自己,更代表着当地方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社会对他们有着更高的道德要求和期待。公职人员动手打人影响往往更为恶劣,原因也就在此。 总之一句话,为官者要有为官之道,不论你是什么官衔,你都时刻不要忘记头上的乌纱帽是谁给予你的,而你的官帽又是为谁而戴的。只有把人民装在心里而不是挂在口上,兴许为官者才能过得更塌实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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