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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不抢险抢相机”之三宗“罪”

时间:2015-06-10 11:49来源: 作者:风魂 点击:
在灾难面前,人们应当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与灾难作斗争,徐昊作为分管安全副市长到场进行指挥是其职责所在,但是他在现场不指挥抢险却指挥他人抢记者相机,而且是在记者亮明身份之后,这令人费解的举动究竟上演的哪一出?又何罪之有?

贵州楼房倒塌尚有17人失联,记者在亮明新华社记者身份后,仍被阻挡拍摄,图右工作人员现场指挥:“把他的相机收了。”

天灾无情人有情,5月20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海马冲街一栋楼房突然发生倒塌,抢险救援随之展开,但仍然有17人失联。

在灾难面前,人们应当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与灾难作斗争,徐昊作为分管安全副市长到场进行指挥是其职责所在,但是他在现场不指挥抢险却指挥他人抢记者相机,而且是在记者亮明身份之后,这令人费解的举动究竟上演的哪一出?又何罪之有?

首先,副市长指挥他人抢夺记者相机,是心虚吗?徐昊作为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对全市安全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次楼房倒塌事故的可能原因是由于连日大雨导致山体滑坡,那么在这之前是否做足了安全预警?是否做足了安全防范?副市长徐昊抢险现场指挥抢夺记者相机使人联想到原本不容易想到的东西,为何惧怕社会知晓此事?是心虚吗?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其次,副市长指挥他人抢夺记者相机实则为侵权行为。首先,记者持有记者证,便有采访权,副市长徐昊有权拒绝采访,但是没有权利阻止记者对现场的采访,更没有权利抢夺记者相机,所以,副市长抢夺记者相机侵犯了既侵犯了记者的采访权,也侵犯了记者的物权;再者,面对突发事件,社会民众具有知情权,而副市长徐昊抢夺记者相机,阻碍记者采访,就是在阻碍事情的公诸于众,就是侵犯了社会民众的知情权。

再者,副市长抢险现场抢夺记者相机是“不务正业”。为什么要说他不务正业?第一,徐昊作为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在抢险现场的首要任务是指挥抢险,安抚伤员,而他不指挥抢险指挥抢夺记者相机是不务正业;第二,徐昊作为副市长,有责任与义务带头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他却带头侵权,是不务正业;第三,徐昊作为副市长,有责任与义务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而他却指挥抢夺记者相机,与民为敌,是不务正业。

要战胜灾难,需要政府的领导,更需要全体人民的团结,徐昊在抢险现场抢夺记者相机就是破坏团结的行为,需要反省,当然,如果在抢夺相机的背后还有更为“深层次”的东西,也应当尽快“挖掘”,给社会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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