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居委会主任于凡单笔受贿5000万、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成为“小官巨腐”的又一典型。而东滩社区居委会的问题还不止于此。根据官方披露,该社区其他9名两委班子成员同样涉嫌受贿,发生“塌方式腐败”。 随着中央强力反腐,一些“大老虎”纷纷落马,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制裁。然而,在老百姓对此拍手称赞的同时,另一种腐败现象却甚嚣尘上——小官巨腐。显然,一起起巨额贪腐案件让人不寒而栗。然而,无独有偶,近期曝出的“陕西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居委会主任于凡受贿总金额高达1.2亿,却再一次为“小官巨腐”的案例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要说新闻中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只能算得上是基层官场中的小人物,有的甚至不是国家行政序列中的领导干部,但是其贪腐的数额却令人瞠目结舌。他们往往认为“天高皇帝远”、“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而正是由于监管力量的相对薄弱,导致少数不法之徒利用手中仅有的一点点权力,贪婪而疯狂的掠夺着国家、集体的公共财产,其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其严重程度已经达到了必须铲除的地步。 相比于“位高权重”者,那些自诩“县官不如现管”的基层官员贪腐更令百姓深恶痛绝。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基层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基层小官的贪腐问题如果得不到切实解决,势必会导致信访问题突出,干群矛盾激化。长此以往,又何谈构建和谐社会?何谈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因此,我们在“打虎”战线取得突破的同时,更要警惕那些在反腐道路上极容易被忽略的“苍蝇”。 笔者认为,要想杜绝“小官巨腐”问题,就必须从法制层面和制度层面入手,打破权力监管的“真空层”,破除滋生腐败的“温床”。以法律保障权力监督制度,对于基层贪腐问题必须做到“查实一个,严惩一个”。唯有“杀一儆百”,才能根治腐败的“毒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