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者投奔强奸犯是助长重刑犯罪者气焰
时间:2012-12-16 14:14来源: 作者:马鹏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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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羊在遇到了伤害之后,她知道丢脸证明她明白发生的事情,但却不知道如何面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她并没有想到要得到父母的保护和安慰,也没有想到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惩罚凶手,而是在脑海中不断浮现“被强奸的事要是父母知道,他们肯定会觉得丢脸”的想法
被强奸了首先想到不是诉诸法律将凶手绳之以法,而是绞尽脑汁怎么维护自己和家人的颜面,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
然而,这种可悲的事情,在“三纲五常”不知被废弃多少年后的今天仍然存在,正因为如此受到伤害者生活在良知的纠缠之中,凶手却总能够逍遥于法律之外。
据《新快报》报道,14岁女孩小羊(化名)在接妹妹放学的路上,遇见父亲同事王虎,被带回家中并遭性侵,因怕伤父母脸面,女孩无奈之下竟投奔强奸犯。日前,广州中院认为王虎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且强奸刚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应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王虎时年29岁,广东人。2009年刑满释放,曾与小羊父亲在同一间物流公司上班,到小羊家吃过几次饭,对辍学在家的小羊甚是中意。2010年6月,王虎到小羊家中求婚被拒。2010年10月15日傍晚,刚满14岁的小羊(化名),从家中出来,准备接妹妹放学,在路口时,见到父亲之前的同事王虎(化名)。王虎便将她拉上车带回家中,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王虎让小羊把行李搬到自己家中。
“被强奸的事要是父母知道,他们肯定会觉得丢脸”。小羊很害怕躲开父母,无处可去的小羊拎着行李,自己来到了王虎家,坐在里头发呆。晚上10点,王虎回来后,二人上床休息,小羊又被强奸两次。直到11点,寻女一夜未果的父母找上门来,王虎也被赶过来的民警带走调查,随后被逮捕。
面对这样的悲剧,也许很多人都会倒吸一口冷气,不仅仅因为年仅14岁的小女孩遭遇了令人发指的摧残,更主要的是遭性侵的女孩因为怕丢脸竟然投奔了强奸犯。这个“怕”字背后到底隐藏了多少隐忧?
很多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么就是如同温室中培育花草一样,既不让孩子遭遇风吹雨淋,又不让孩子感受寒雪雾霜,孩子总是处在被保护的状态;要么就是如同六月份的天气阴晴难料,遇事不讲方法,非打即骂,孩子总是生活在恐惧之中。虽然这两种状态截然不同,但礼教式的家庭教育最终都没有让孩子具备真正的生存能力。受到伤害的小羊难道不是这样么?
小羊在遇到了伤害之后,她知道丢脸证明她明白发生的事情,但却不知道如何面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她并没有想到要得到父母的保护和安慰,也没有想到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惩罚凶手,而是在脑海中不断浮现“被强奸的事要是父母知道,他们肯定会觉得丢脸”的想法,这是何等可悲的事情,难道这还不能够说明我们家长、学校对孩子的教育最为彻底的失败吗?
其实,我们的周围就存在着这样的悲哀——但凡牵扯到“性”,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总有很多人不分青红皂白将其扯到道德的层面上,很自然就会给别人冠上“不道德”的帽子,那怕是遭遇强奸。什么败坏门风、伤风败俗、不守妇道等等类似于这样性质的词语就会接踵而至,骂不绝口。原本受到伤害的人不但没有得到一丝丝安慰,反而因此而招来灾祸造成心灵的二次受伤,试想,生活在这样意识形态中的人们又怎么会不害怕遭遇性侵后的“丢脸”呢?
受害者没有得到同情,平日善良的人们却在此刻不由自主成了强奸犯的“帮凶”。
还有,分分秒秒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家长和老师谁曾真正教育过孩子怎么面对突如其来的伤害,怎么面对伤害之后的生活,以及怎么才能避免二次伤害?有过么?我想寥寥无几,这样的家长和老师即使是有,也是凤毛麟角吧!
那么,循规蹈矩的言传身教培养成的循规蹈矩的孩子们,怎么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权益的意识,什么时候才能灌输到年幼的纯真的孩子的心灵?还有,要到何时我们身边的人们才能够真正宽容地静下心来,倾听一位遭遇性侵孩子的哭诉,那怕只是“长叹一声”也行啊?
强奸犯被绳之以法,是罪有应得。这也许并不能减轻小羊的伤害,总归也是个安慰。
到此,我也无法从哀伤的心境中走出来——遭遇性侵的女孩怕丢人投奔强奸犯,怎一个“怕”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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