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日前通过,《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对过去各种文件、报道中常常使用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职务待遇、业务消费进行了很大力度的改革调整。《意见》实际上取消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提法。第一次将国企负责人履职过程中的工作保障和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界定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改变了原来概念外延内涵交织及行政化色彩,符合国企改革的方向。(来源:9月3日《人民日报》) 通过百度百科我们可以看到,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而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近几年,不合理的职务消费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究其根源,既有部分企业负责人以权谋私的因素,也有缺少对职务消费明确界定和相应严格的财务制度规范的因素。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整风肃纪和整治“四风”以来,领导干部们的职务消费越来越规范化,彰显出国家整治腐败的决心,而我们的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也不断增强。然而,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的高管频发落马,国有企业领导的“职务消费”也备受群众关注。比如:以A股252家国有背景的上市公司为例,仅2012年年报公开的招待费就达65亿元;山东省32户省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总额中,近一半为公务用车费用;华润集团70家下属企业超标购车90辆,最高单价超过200万元。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日均挥霍公款三四万元,国电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出席公司会议住6万元/天的特大套房。国有企业的“职务消费”也是“不落腰包的腐败”,不仅让国企高官们权力自肥,同时更让国企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浪费,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遏制国有企业“职务消费”刻不容缓。中央出台《意见》明确和严格规定国企的“职务消费”,为企业高管们戴上紧箍咒,确保消费支出更加合理化,彰显出国家约束、管理、治理当前形势下,国企高官们的“职务消费”不良之风的决心。 《意见》首次对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7项具体内容设置上限标准;同时明令禁止“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这“七项内容”的“四个禁止”,有针对性提出了对国企干部的要求。 笔者认为,国企高官们的“职务消费”缺乏透明与监督,只有公开账单才能让反腐无死角。一旦国企“职务消费”全部公开,至少绝大部分的职务消费将会消失,将有效遏制住各种职务消费的乱象。各级纪委(检查)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惩处顶风违纪国企领导干部,让心存侥幸的领导干部在利益和诱惑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意见》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掷地有声,从根本上遏制“职务消费”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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