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有侥幸心理,更不要顶风违纪,因为群众的监督和纪委的督查将无处不在。”上周,璧山区纪委监察局向外界通报了璧山区六起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日前,重庆晨报记者走进璧山区纪委,听办案人员讲述这些案例查处背后的故事,希望警醒更多的公务人员遵章守纪。(《重庆晨报》 12月5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落实八项规定过程中,顶风违纪行为的不断曝出,也表明改作风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到底是心存侥幸,还是官场陋习难改?反复抬头的作风问题也让一些基层干部群众质疑。 顶风违纪基本上我们常常分析的几种心态。侥幸心理是最基础、最一般的心理,认为犯一次错、冒一次险应该抓不到,试一试水也没事儿;从众心理是觉得,别人犯错了没出事,法不责众,我也试试;小题大做就是觉得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儿。总体说来,这三种心态反映出有的人认为反腐败“雷声大雨点小,多说少做”,没有真正认识到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反腐败,特别是对中央八项规定常抓不懈的决心。 笔者认为,要治理顶风违纪还需的用刚性的制度来进行约束和规范,从严处理必不可少。比如在一些官员看来,“吃喝”的事很难有具体的标准,所谓“接待标准”也纯属花拳绣腿的玩意儿,因此根本不将其放在眼里,依然我行我素。另外,一些地方遏制“四风“问题缺乏长效机制也是一方面原因。以致出现这样一种怪现象,在纠风行动“抓得严”的时候,一些官员老老实实,一旦“风头”一过,他们就照样渐渐又松懈成了“庸懒散浮拖“。 显然,让八项规定入心入脑,持之以恒地抑制腐败,当务之急是扭转干部的思想观念问题,坚持常抓不懈,维护规定的权威性、严肃性,坚决向“一阵风”说不。将八项规定落到实处,还需强化制度约束机制,要管住随意挥霍公款的资金来源,就要先管住预算。将八项规定落到实处,更要突出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的约束。中央和地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核心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起表率作用。只有掌权人以身作则,才能上行下效。让遵规守纪成为常态,必须要加强监督和惩戒,在查办相关案件时,应更加突出查一查这些出事的干部平时在干什么,纪检部门有没有把好监督关。同时,应引入社会力量,加强社会化监督,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总之,落实八项规定决不能前紧后松,否则,反弹带来的影响将不可估量。 矫治党政机关和行政单位顶风违纪顽疾,应始于官员对法规制度权威性的尊重与敬畏。剖析目前党政机关和行政单位中,以违规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为主的顶风违纪问题,再次暴露出了党政机关藐视法规制度的通病,以及心怀侥幸的行为准则。权逆于法,官悖于德,正是“法不责众”、“刑不上大夫”的思想使然。吏治,重在让官员打内心里敬畏法规制度。当顶风违纪成风时,抹下脸来出以重拳,严肃执纪,严厉惩处,不留情面,会比说服教育更直接、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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