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之所以开始引起中国网民的注意,应该归功于美女作家木子美小姐。到了2005年底,老徐和小韩的所谓绯闻闹得沸沸扬扬,老徐的博客更是突破了亿万大关,徐才女借着博客好好地红火了一把。“博客”二字自此成了各大媒体吸引眼球的“金字招牌”,也成了但凡会写几个中国字的人们的心头至爱。
在“全民皆博”的大好形势下,我这喜欢舞文弄墨的人,自然也不能免俗,跟着时尚了一回。连着几天折腾,把自己的文章都挪进了小屋,好生一番打扮,找了漂亮的模板,配上合适的图片,还链接了悦耳的音乐。博客仿佛是自己的美丽家园,心中着实喜悦。这种喜悦,当然也需有人分享,于是给各位QQ好友留言,敬请大家光临我的小家。一时间,博客热闹了许多,我本着“来者都是客”的友谊精神,一个个热情招待。本是个爱涂鸦文字的人,每有新作发表,我就忙不迭地贴到博客上,好文共赏,也喜欢朋友的评头论足(溢美之词占绝对多数),美得我嘴角咧开像朵喇叭花。
这么着快活了一段时间,烦恼出现了。虽然死乞白赖地到处拉人来我的博客,人家也只是碍于面子来踩踏上一两回,谁也没空没心思天天上我这旮旯溜达。页面上的点击量好几天都往上跳不了多少数目,而且大部分还是自己点的,那个寒碜哟!挖空心思,逮着博客就留言请人回访,强烈要求别人跟自己做链接,然后往博客里塞陈芝麻烂谷子鸡毛蒜皮各类破文,今天晚饭吃啥了,昨儿和老公吵架了……结果,博客变成了博数。
博客虽说是“自己的家”,可这个家光有个壳子,却不能安上门窗,亲朋好友可以进来,强盗小偷你防不住;新鲜空气可以进来,乌烟瘴气你同样挡不住。这一天,修改了一篇博客文章拿去投稿,编辑回信问:你这篇文章,和我前几天刊发的一篇很相似。怎么回事?啊?敢情是“贼子”偷了我的“孩子”在市场上到处吆喝出售呢!赶紧寻踪觅影,于万千人海中揪出了“黑手”,虽说最后胜利属于我,代价却也不小,一个星期里我什么新作都没有,时间精力全浪费了。
博客素有“网络日记”之称,大多数人是把它当作“心情记事本”来使用的,可是我除了写日记,还喜欢就生活中、社会上的一些事情发发感慨,或者把它们编成一个个小故事。文章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最忌讳的就是被人对号入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恰巧就碰上了一个爱较真的主儿,研究了半天我的某篇文章,非说我写的就是他,连着几天在博客里留言骂得我狗血淋头。
最恼人的是挨骂了也弄不灵清是谁骂的,正应了那句互联网老话——谁知道坐在电脑前的是不是一条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