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中断、百姓被困,余姚一片泽国,成为孤岛。对于灾区群众来说,这时候想到大V帮助传递信息,是顺理成章的一种习惯。但这次,与动车出轨不同,与雅安地震不同,大V们沉默了。
大V沉默的客观原因,或许与真正的大V——官方媒体渠道,对于这场灾难传播力度有关。那些曾经组队赴大洋彼岸直播飓风的媒体大V,对眼鼻子底下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秋台风”,好像兴趣不大。网络大V们知情不足,也是难免。
但此次网络大V对于这场灾难表现出来的集体沉默,还是让人明显感到了反常。当地网友在无数次“艾特”大V、得到无动于衷的反馈之后,有的禁不住泼口大骂。毕竟,人们已经习惯了网络大V在危急时刻一呼就应的好处,习惯了他们在灾难面前运用自媒体的便利。这时候,他们需要大V,或许是一条生命需要救援,或许需要的是紧急关头能够随叫随到的免费、广泛、热情的传播,或许只是一种心中有你有我的关怀。
但是,汪洋泽国之中的余姚,却感受到了大V的冷遇。有接近大V级的网络名人坦言,虽是自然灾害,但同样会担心不能亲眼所见而成为传谣。
一边是危急时刻的苦苦相求转发,一边是500次转发一旦失实依法中枪。他们中许多人,或许宁愿潜水装睡,宁愿躺着挨骂,也不愿冒犯“两高”。横竖是中枪,他们当然会选择杀伤力最小的那一枪。
寻求大V扩散信息,是希望以最快的速度得到救助。但信息扩散带给网络大V的风险,却无人能助。这是不久前“两高”针对网络传播司法解释,带给现实的尴尬。当一条信息必须具备亲眼所见的真实性,甚至必要时还得留下经得起打官司的铁证,那么,网络传播的风险已经超越了个人激情、社会需求、甚至客观存在,完全成为必须经得起对证的、僵尸般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死有对证”。但是,浙江水灾、余姚受困,到处都是险情,到处呼唤求助,紧急关头,谁能保证每条需要传播的信息都滴水不漏、不差分毫?谁又能保证这些需要传播的信息畅通有效?
前车有鉴。网络大V们,在这场灾难中,是遵纪守法的。但网民用网络大V过去的表现来衡量,却感觉对方在道义上,“欠”了他们一笔感情债。“欠”,是因为他们从前可以为,而今天没有为。却不知,今天的网络大V,再也不是凭个人判断、个人激情而欣然转发的那个大V。他们对于司法的敬畏、对于眼见为实的敬畏,已经远远超过情急的需要、情义的需要。他们没必要为自己不转发谁的一条信息而承担道德责任,但他们必需为自己的激情承担法律的风险。他们中有的不是在追求影响力,而是追求影响没力。越没力,离500次的高压线就越远、越安全。
灾情传播不力,指责网络大V,这种荒腔走板与躺着中枪,至少说明两点:一,网络大V在传播形态中不可或缺。二,网络大V在传播需求中暂时无可替代。解决这个不可或缺、无可替代的问题,根本的办法不是寻求受众与网络大V之间的相互体谅,而是传播方式的责任优化。这个责任,包括官媒大V对于社会传播需求的担当问题,也包括网络大V对于信息传播限制的弹性问题。
网络大V在这场灾情中躺着中枪,是人们心存期待,是官媒大V在实际功能上不被人们所指望。如果官媒大V暂时不能取而代之,那么,用进一步的司法解释去激活网络大V的社会担当,已经是社会生活中现实而又迫切的需要。在社会责任与担当方面,法治应该起粘合作用,而不是一限了之,撕裂社会的信息需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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