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深圳罗湖区中兴路边的两栋三层小楼,被周边三栋高楼围住,成了孤岛。据悉,该处在2000年曾启动旧房改造,不过由于拆迁补偿未谈妥,最终新楼盘建起,这两栋小楼因为不在新建筑的主体位置,则被开发商撇开,一钉十年。周边有三个小区,小区楼房高达20多层。(10月24日人民网) 钉子户,用来指代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拆迁,而又身处闹市或开发区域的房屋。现如今,钉子户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屡见不鲜,从城市开发到道路修建,从城市到农村,处处可见钉子户,甚至出现钉子户自焚抗拆的情况,钉子户一时成为热门词汇,《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在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时,讨价还价,不肯迁走的住户。 钉子户是伴随着近些年城市建设开发而生的,从全世界范围来看,这是很正常的,其产生的根源是开发项目总是不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而少数人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就以“钉子户”的形式逼迫开发商满足他们的要求,而开发商显然不大可能答应,如果答应少数人的要求,其他同意拆迁的就可能反弹,所以就出现了城市“孤岛”等现象。到底如何界定“钉子户”的行为,从法理上他们没有任何问题,但从道义上,他们耽误了多数人的旧城改造,是有点说过去,但也不能谈不拢就不谈了,造成“孤岛”现象也不可取,既影响城市形象,从心理上对“钉子户”也是一种伤害,他们嘴上不说,可能心里会对政府失去信心,认为社会抛弃了他们。 这只是“钉子户”当中最极端的案例,大部分的“钉子户”都能在反复的谈判中解决。笔者认为,他们的合理要求,要受到重视,开发商要考虑到这些家庭的实际困难,相信他们不是真的就是不想搬迁,不想住上新房子,只是对自己的新房子有所要求,这并不为过,这与买东西货比三家没什么区别,但恰恰是这种旧城改造项目,可供住户选择的选项很有限,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选择,如果在这范围内选不上,那就会很麻烦,这需要政府部门的介入,可以将这些住户统筹解决,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进行安置,政府部门要站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化解问题,平衡各方利益,希望未来不再出现城中“孤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