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10时,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全州派出所所长性侵幼女案”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据4月2日网易网) 听到法官宣读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结果,身着囚服的吕宏面色苍白地低下了头。而坐在旁听席上的被害人文美(化名)的母亲陆梅(化名)脸上却没有浮现出丝毫喜悦,一年多的奔波维权虽然让施恶者终获法律制裁,可她心爱的女儿却受到了永远的伤害。 因为得知女儿被公安局干部性侵,无论是利益诱惑、博取同情、还是威胁恐吓,此母亲一直没有动摇,誓死要和这种不良现象作斗争,力求要为女儿讨回公道。 然而,在维权的路上却举步维艰,从开始的公安局工作人员说没有证据不能乱说,到办案人员修改证词,将“强奸犯”改为“嫖客”,再到检察院以涉嫌强奸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理由不予批捕。由于从司法渠道举报状告,都没有将涉事官员绳之于法。最后她决定只有将此事通过媒体公开,让事实大白于天下,才能将施恶之徒绳之于法。 网贴之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大量网民“围观”。迫于舆论压力,市公安局对此继续进行专案侦查。经过调查,随后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对公安局官员作出了实施批捕的决定。 走到今天,此母亲的民告官之路是告一段落了,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一年的各方奔走,终于将施恶者绳之于法,但女儿却受到了不可抹去的伤害。 通过此次案件,笔者认为,民告官之路为何就如此举步维艰,真正的是官官相护,告官就必须走媒体这一条路吗?透过这一个事情如此难,究竟是否又有多少官员的案件最后都是利用关系无疾而终,我们不得而知。 在以前,人们都说“民不与官斗”,但其实不是普通公民不和官员们斗,而是因为斗不过。官场中的官官相护早已司空见惯,普通公民无权无势,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吃亏,更不用说和官员斗,那只会输不会赢。 笔者希望,相关的执法监督部门能够在任何事情上都能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违规违纪的干部就必须刚正不阿,使其不敢滥用权力、擅自做主。只有这样,“信访”才能真正逐步消失,实现真正的“法治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