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曝光,5月4日晚,河北武安市永峰公路一治超站,涉嫌超载的货车车主侯某拒绝检测后遭执法人员开车碾死。昨日下午,武安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启动该超载货车后,侯某自己钻到车轮下试图阻止其货车被开走,后遭碾轧致死。(新京报 5月8日)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执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执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执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超载是一项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理应被严格查处。但因超载而导致车主被碾轧致死,使得原本简单的行政违法事件升格为严重刑事案件,其间的问题值得细究。事件当事人张某称,此前他们的车买过月票,一张3000元,能超载一个月。当时见执法人员拦车,车主侯某立即打电话给卖月票的人,但执法人员不让打,并将手机抢走。“他们根本没要求看我们的证件,就直接想把货车开走,我马上把车钥匙放在口袋里。”执法人员用自己携带的一大串钥匙启动货车。执法人员为何自己配有能打开驾驶室并发动汽车的钥匙?是凑巧,还是这本就是当地执法人员的“标配”,当车主拒不配合时,执法人员可自行将车辆开走?从新闻细节描述来看,情况似乎是后者。 这无疑折射出执法人员的管理存在在缺陷,执法方式太过强硬,执法理念亟待加强! 笔者认为,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宗旨。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是执法为民的核心,执法工作要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维护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要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此外,执法人员必须保持清正廉洁。这是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的基本道德期待,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严格要求。要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风;要正确处理私情与法律的关系,铁面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不枉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