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8月18日 光明网) 参加工作以来,参与过很多次捐款活动。有数额大的,有数额小的;有仪式正规的,有街头巷尾的;有官方举办的,也有民间自发的。但是这种规定不同级别捐款不同数量的还是头一次见到,一名普通的科级都要捐款6000,那县级领导又是什么样的标准?只能感叹,东莞公务员的工资真高,如果在偏远的地区,恐怕捐了款一个月就只有喝西北风了吧。捐款,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良知,应该发扬光大,但以这样的形式强制的固定下来,不仅破坏了人们对慈善公益事业的热情,而且让爱心奉献失去了最基本的意义。 强制捐款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官员们相互攀比的筹码?还是官员在上级面前表现的机会?对于此类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然而对于体制外的“临时工”也难逃被捐款的厄运。 总之,捐款是自愿行为,是爱心见之于行动的行为。我们期许更多的捐款,期许更多的爱国主义,但在捐款数额问题上,我们无法做过多地要求。有时候,一个很小的数额足以反映百分之百的爱心,对此,别人捐了,我们就应该报以掌声,此事无关道德。祖国有难,我们只讲爱心,奉献心,让捐款饱满无私地体现我们的爱心,而不要让道德绑架了捐款,陷入道德评判和功利标准的怪圈,伤及真正的爱心。(唐小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