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受贿200余次,牵涉粮油、畜禽、餐饮等78家农企;千万“家产”中,受贿金额250余万元,另有810余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日前开庭审理的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原处长金树芳贪腐案,揭开了官商“人情往来”的冰山一角。(10月20日 新京报) 你给我送钱,我就为你企业评上“龙头企业”提供方便,你给我行贿,我就给你提供方便……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原处长金树芳的“官经”颇有一种“市场交易”的感觉,以“权”当商品,以钱作目的,不过这样的“官经”显然念错了地方。身陷囹圄、锒铛入狱,金树芳也为自己“念错官经”付出了“自由”的代价。 当陷身囹圄之后,金树芳是否能反思曾经的“官经”呢?或许,面对四墙之壁,真还有一种悔不当初的感觉。至于说,事到如今,再给金树芳讲“反腐倡廉”的常识,真的是有一种为时已晚的感觉。 把权当作私器,当作谋利的工具,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然而,抛开个人党性不强、意志不坚定等贪腐的重要原因,“中梗阻”的现象,在当下还真是一种趋势,在一些典型腐败案件的查办中,也证实了这样的现象。 中层干部是一个单位的中坚力量,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从事着具体工作,直接与服务对象打交道,因为有着这样的工作位置,中层干部的个人意见就显得格外重要。而又因为干部监督和管理的目光更多的聚焦在每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或是分管领导上,因此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在制度安排就稍显薄弱,出现一些中层干部“挟权谋私”也就不难理解。 “中梗阻”的现象告诉我们,在持续对每个单位的主要、或是分管领导的监督和管理的同时,也应该把监督的焦点放在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上。既抓“上’,又”抓”下,监督的才会更加畅通,力度才会更加均匀,杜绝“中梗阻”也才会更加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