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科员靠虚开完税证明以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就能在一年里受贿238万元。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2月25日,新华网) 据悉,被告人刘某淦,男,1988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因受贿嫌疑,于2013年4月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逮捕。 深圳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2年,被告人刘某淦在担任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科协税员期间,利用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证明的职务便利,接受深圳市誉轩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的请托,采取虚报、修改的深圳市地税局个人完税信息的方式,为无深圳购房资格人员出具虚假的个人完税证明,规避深圳限制购房制度,得以在深圳购房,影响了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刘某淦通过上述方式收受杨某等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388391元。 20几岁正是青春年少的年龄,被告人刘某淦本该平遥直上,步步高升,但却因为没能管住自己的手,终因受贿罪被审,等待他的也将是牢狱之灾,这便印证了一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反腐“治本”探索更是加力不少。比起落马的那些省部级高官,刘某淦也许连“苍蝇”都不算,但不管“老虎”也好,“苍蝇”也罢,他们的落马都是反腐的终极目标。反腐既是持久战,就需各级部门加强反腐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标本兼治”才能更加彻底的反腐。但要真正从制度上规范权力的运行,还需制定强有力的监督体制机制。 试问,刘某淦如此的“心机”为何不用到为人民服务上面?而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影响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其实,从量变到质变,再到病变,实际上就是价值观发生转变的过程。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 不可否认,官员一旦走上贪腐的道路,“权”、“钱”交易的游戏势必会以贪官伸手开始,最终以贪官政治上身败名裂,思想上后悔莫及结束。在当前中央深入反腐之时,还是切实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才能真正将权利运行于阳光下。 笔者认为,要防范“小官巨贪”现象,还应制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为官者定要把心态放平,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将我们的群众路线走实、走好。(刘洛妍) 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4-02/25/c_11949914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