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披露,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在公司某次内部会议期间住每天6万元的特大套房。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其职务消费一度高达每天4万元以上,以至于陈同海案发后,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腐败被概括为“陈同海漏洞”。在本月1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8月20日新京报) 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或企业领导人员履行公共职务而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差旅、会务招待、出国(境)考察等费用支出。那么,国有企业的职务消费就应该是企业的负责人为了履行公共职务而产生的消费开支,可是在现实中,一些国企的负责人假公济私,用职务消费为自己甚至家属的享受和浪费买单。 企业负责人的异化消费行为必然带来企业消费的增长,导致国家的管理费用和企业的经营成本猛增,既给企业增加了财政负担,又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同时这些异化的职务消费也助长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贪欲,滋生出更大的腐败;此外,还会进一步扩大已经出现的社会分配不公平现象。 针对国企、央企负责人的异化职务消费,中央也曾多次出台规定,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但都只在一段时期内起到短暂的积极作用,并没有彻底地杜绝这样的现象发生。为什么有些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异化行为屡禁不止?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这样几个方面:从企业有内部的问题来看,消费支出随意性,企业管理制度落后,以及缺乏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财政制度;从外在来看,即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细致、完善,监管执行不彻底、不到位。 想从根源上来解决国企现有的职务消费异化问题,就要完善相关的法纪规定,合理确定制定新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标准和预算;严格要求企业内部执行新的职务消费标准,并进行审计和公布;同时,纪检等部门加大对于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最后,还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针对违规违纪的职务消费行为的惩治办法,严厉惩治、决不姑息。 笔者认为,随着中央到地方反腐败、反四风深入贯彻进行,政府狠刹“三公消费”的当下,针对存在的问题、漏洞严格按照中央指示大力整治,填漏补洞,隐藏在贪腐死角的国企“职务消费”也将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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