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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默认的“打白条”应该找谁去报账?

时间:2016-12-06 15:37来源:未知 作者:黄晓唐 点击:
对于在国家职能部门上班人员来说,更应该谨小慎微的做事,毕竟很多时候都会成为大家所关注的焦点。近日因为一法院“打白条”的事情,再次的走入大众的眼线,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如何能够有权利“打白条”以及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该如何的解决,让大家是产生了不同

近期,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一家饭店店主曹女士反映,2009年到2013年期间,长清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前来吃工作餐多达300次,一共花费24078元,至今仍未结账。 (12月6日  澎湃新闻网)

“打白条”这事现如今居然还在社会上发生,而且“打白条”的对象还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暂且不说是编制内的还是编制外的,这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都是没有道理的,况且现如今对国家工作人员来说,都是应该高标准严要求,为何还要去区分是编制内还是编制我外的问题呢?所以应当“一碗水”端平,更应该是高标准严要求的规定。

对于在国家职能部门上班人员来说,更应该谨小慎微的做事,毕竟很多时候都会成为大家所关注的焦点。近日因为一法院“打白条”的事情,再次的走入大众的眼线,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如何能够有权利“打白条”以及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该如何的解决,让大家是产生了不同的看法。对此,当时签字的法院工作人员之一王先生介绍,之前农信社和法院有个协议,答应给报销这笔餐费,据其所知,这笔钱已经划到了法院,但不知为何还没给曹女士。

本身这事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产生很大的问题,毕竟4年的时间可能因为岗位变动的问题,那就会产生不少的矛盾,况且还是涉及金钱的问题,很容易的出现扯皮的现象。针对曝光的问题来看,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法院的默认才能够让工作人员过去吃饭“打白条”的,就是因为在这样的基础上得到的结果才是饭店的老板一次次的默认了这些工作人员的所作所为,所以日积月累的就成了一笔“烂帐”。

但是说实话这些伙食所产生的费用,本身是工作人员个人所为,要让单位来买单,而且在单位的领导级别的人物在变更之后,谁都不想要成为“背黑锅”的那一个人,所以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成为遗留问题,也就把事情给演变的越来越大,现如今被曝光之后,被人念叨是法院不给力之外,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也是成为了一种诟病。

虽然上述的情况并不是只有在这家法院才有的,但是对于我国的各地的机关职能部门来说,本身就是应该杜绝发生此类问题的,毕竟身为国家的脸面,对于群众利益的保障是最应该放到首位,现如今却是自己人员的管理都不到位,那么还谈什么为人民服务呢?所以要做好万全的准备,就应该首先要做到“正风肃纪”这一基准点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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