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来总有一件事情萦绕在我心中,想说又难以开口,不说吗,心理又堵得慌。这实在尴尬之至啊。 俗话说,文以载道。而为文之人,人品与德行有了严重的问题,其文所载之道,纵是妙笔生花,字字生香,句句珠玑,又何以令人信服呢?或曰:其人之品与德,非世人所能深知也。然而,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更何况,在现实生活中,在一定程度上,或者说一定范围内,“小道消息”总是比“大道消息”传得更快,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更具有冲击性的影响力,更能让人“头痛”。 作为朋友,而且是位颇有才名的朋友,为什么要去偷梁换柱地抄袭别人长篇大论的文字呢?是自己没有能耐吗?不!作为才名响亮一方的人,能耐固然高人一筹。是自己没有机会写这样的题材吗?不!采写任务的分配,自己是参与者,何愁没有机会?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这个朋友如此下作呢?说穿了,就是急功近利的思想所致!由此我不明白的是:偷梁换柱地抄袭别人作品,除了得到那微不足道的“稿费”外,你还得到什么呢?名不正,言不顺,其“发表”的书刊,不但自己不能引以为自豪地公诸于世,而且还会暗地里被人戳脊梁骨。此乃得不偿失也。这还要被抄袭者“大度”得无所谓,才能如此让社会轻饶。尚若被抄袭者一怒之下,诉之法庭,抄袭者名声扫地不说,恐怕还会因此而致其精神“萎缩”,并从此为文坛所不齿也未可知。 按理说,欲为文者先为人。为人令人称道者,为文才其言可读,其道可信。所谓:“道可道,以其人之道”。古人崇尚“仁义礼智信”,其序深有讲究,不可乱之。仁者,德也;义者,大爱无欺也;礼者,相待之情也。此三者,乃“智‘与”信“之基础也。为文者,智者也。信者,言必行,行必果也。正人先正己。为文载道,乃善言之智者。文之道,欲立人也。而偷梁换柱地抄袭他人者, “仁义”不存,礼之未履,何以为文? 此所谓己之不立,何以立人? 或曰:市场经济之罪也。窃以为:非也。市场经济,诚信为本。偷梁换柱地抄袭他人者,非信也。甚至可说是“文贼”,“文痞”。真有点“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味道。或曰:文人亦凡人,七情六欲,在所难免。此开罪之辞,乱文人之道也!此非七情六欲所致,德之不立也。 此抄袭者,曾在与朋友相聚时,对所熟悉的某抄袭者嗤之以鼻。虽然出于朋友之顾忌,多是“私下议论”,而未“公开宣扬”。但这私下议论却像看似平静的大海之底,让某抄袭者遭到严重的冲击。人们曾经平和信任的眼光,不知不觉中变得冷了起来。文艺刊物对其稿件的采用也如秋后的原野----荒了下来。满以为有了前车之鉴,这地方文坛会因此而气象一新!谁知,某抄袭者经过几年的悔过自新,刚在文坛上“伸了个懒腰”,曾对某抄袭者嗤之以鼻的此抄袭者,步其后尘!大抄特抄起来。真是“五十步笑百步”啊!此抄袭者从前在笑话某抄袭者时,不知其是否想到:他年我笑别人,如今,谁笑我?愿抄袭者重拾自知之明之德,将为人之道与为文之道结合起来,重塑崭新的自我。 悲哉!抄袭之风不止,文坛何以为净?人类的精神家园何以为守?此风该休也!愿文人学士以此为鉴,莫步其后尘以伤内化而自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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