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7名微博主向笔者反映,北京晚报于3日晚上以《一个艰难的决定》为题,集中刊了了他们的7篇闪小说(又名微小说)作品,他们事先完全不知道这回事,事后也没有接到北京晚报方面的任何用稿通知,相关稿酬和样刊的寄送,北京晚报目前也没有相应的通知。 最近一周以来,不断有知名博主向冷风抱怨,很多地方报刊杂志私自采用了自己的博文、微博文,事前没有通知、事后没有告知,更谈不上样刊和稿费了。博主打电话过去询问,相关报刊杂志往往敷衍了事,能应付过去就应付过去,实在应付不了,寄一份样刊就了结了。很明显,在这一过程中,知名博主们完全处于一种非常劣势的状态。 做为国家合法出刊的纸刊作品,在用稿的内容上,要非常严谨,但同样在对待作者上,也要非常严谨,要符合用稿前咨询作者,用稿后通知作者,并在一定期限内寄付稿酬和样刊的规定,如果确实是公益类报刊杂志,没有稿酬,可以预先说明,并负责任地寄付样刊。 但令我们遗憾的是,目前各地方报刊杂志用稿现象,乱象频生。地方报刊杂志开设文化评论类版块,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是复兴中国传统文学的大举措,是值得提倡的。但目前这些报刊杂志的用稿侵权现象,令人十分担忧。 据半壁江原创文学网冷风在新浪博主和凤凰博主当中进行的相关调研显示,地方报刊杂志的编辑,经常性的从博客、社区论坛、微博,还有原创文学网上,肆无忌惮地CTRL+C和CTRL+V下稿件来使用,毫不顾及作者和相关网站的权利。 这种现象,已严重侵犯了相关作者和相关原创文学网合法的著作权利。我们呼吁,在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打击网络盗版侵权的同时,也重视一下地方报刊杂志的相关侵权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