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从技术诱因上看,网络写作源于数字传媒平台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数字技术为文学生产提供了最理想的媒介和载体,为社会公众创造了“人人都能当作家”的入门契机。在网络语境中,写作者的身份被抹平,发表作品的门槛被拆卸,“把关人”黯然退场,无边无际的虚拟空间向每一个人开放――写还是不写,发表还是不发表,以及写什么、何时发等,都在网民自己的掌控之中。怀揣文学梦者可以在这里圆梦,消遣休闲者可以在这里找乐,才华横溢者尽可以在这里施展文学才华。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日渐普及,博客、微博、微信和社交网络大范围兴起后,第五媒体日渐从“宏媒体”和“元媒体”走向“自媒体”,文学的创作、阅读和互动交流更为便捷,如作家李洁非所说,网络媒体的自由“没有边界,完全‘Free’(取其所有含意)”,如自由的、不受别人管制的、自主的、宽松的,无拘束的,随便的、自愿的、空闲的、随时有的、任意的等等[10]。许多网络写手就是冲着这种自由来到网络开始文学“试水”的。慕容雪村说网络就是他的“精神故乡”,“在虚拟空间中,我拥有更多自由。如果没有网络,我可能会老老实实地做我的职业经理人,或者自己创业,绝不会想到要写点什么。”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毕业的网络写手邢育森说:“在上网之前,我一直就以为我这一辈子就会做一个电信行业的工程师或者科研人员了,我的所有时间和精力,也都是在为了这个目的积累和做准备。是网络,是这个能自由创作和发表的天地,激励了我本已熄灭的热情,重新找到了旧日那个本来的自我。”[11]我国现有中国作协会员9千余人,加上44个团体会员中的个人会员人数,总数不超过5万人[12],这与网络上百万计签约写手、千万计写作大军相比,不可同日而语,而网络写作的“人气堆”、“大跃进”现象,与网络媒体开放、自由的文化精神和兼容、共享的技术特点无疑是直接相关的。 另外,从外部环境看,网络写作的艰辛与魅惑的背后,是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市场推力。今天的网络文学写作早已不是上世纪90年代起步时期的非功利介入,已经完全市场化、产业化了。上网写作更多的不是文学行为,而是商业行为、文化经济行为,是一种谋生手段甚至致富路经。特别是近两年“作家富豪榜”和“网络作家富豪榜”的发布,更是在网络文学“淘金热”的势头上添了一把火,吸引许多年轻人特别是大中学生揣着发财梦上网发帖,加入写作大军。以盛大文学为代表,随着网络文学全媒体、多路径产业链商业模式的日渐成型,文化资本的寻租增值让网络文学市场竞争加剧、不断扩容并日渐成熟,对网络写手资源的争夺成为盈利“长尾效应”的顶层设计。2013年,腾讯、百度等门户网站开始大动作进军文学,打破了过去盛大文学对网络文学市场的垄断格局,网络写手多了一些选择,他们的物质利益也多了一些体制和机制上的保障,让更多的文学写手和准备进入网络领域一试身手的文学网民看到了希望,增添了信心,使得网络写作这个低门槛的行业,成为无数年轻人梦想践行之地。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那些“自投罗网”的写手不再是迎合编辑,而是讨好读者,让读者对自己形成“粘着力”和忠诚度,而赢得了读者就赢得了市场,也就赢得了收入。于是,点击率、收藏量、点赞数、打赏数、月票榜等指标,成了写作者奋斗的目标和时刻关注的焦点。有了口碑和点赞,作品就获得了向视频行业、出版行业辐射和输送内容的能力,以及与类似百度贴吧、腾讯游戏这样的平台打通的能力,一旦作品能实现版权转让,被下载出版,或者被改编为影视作品、游戏、手机产品、有声读物等等,那就真正是名利双收,成为市场的赢家,这正是网络写作既有职业困顿、又有业态诱惑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网络写作并非人们想象中的人人都能赚钱。据统计,达到“大神级”收入千万元的网络作家,全国也就50多人[13]。“大神”之下,则是数以百万收入平平甚至惨淡的网络写手。如果一个签约写手的作品收藏量不够,就登不上网站的“虚拟书架”,只能申请网站低保,每月的收入只够交房租而已。慕容雪村曾评论说:“现在网络作家的写作目的性和商业性非常强,他们的写作目的就是出名赚钱。我们那批最早的网络作家都只是写着玩而已,从来没有想过出名、赚钱,我们赶上好时候了。所以也没有因为写作而影响了生活规律。”他说,是利润、收益让写作变成某种意义上的体力劳动,而这背后的代价是,网络透支着写手的青春和生命。但即便这样,网上每天都有无数人竞相拥进来,当然,每天也有无数人黯然退出这个残酷的游戏[14]。 [1]《唐家三少已连续创作100个月 欲申报吉尼斯》,中国新闻网 2012年4月23日。 [2]宗禾:《网络作家,高收入只是部分人》,《烟台日报》2013年7月3日。 [3]姜燕:《最大的痛苦是每天必须码几千字》,《新民晚报》2012年4月18日。 [4]2013年,一个热帖《我长跑十年的女朋友就要嫁人了》走红网络,曲折感人的青春爱情故事打动很多网友。随后著名导演、制片人陈国富买下了该帖子的电影改编权,这便有了热播剧《失恋33天》。 [5]舒晋瑜:《中国网络写手生活状态调查》,《中华读书报》2004年8月14日。 [6]2010年1月18日,起点中文网运营商玄霆公司与王钟签约,双方约定,协议期间王钟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均归玄霆公司所有。若违约,王钟须支付1万元人民币并加上其获得的相关费用总额的十倍金额违约金。2010年2月10日,玄霆公司依约向王钟预付10万元创作资金。但仅过4个月,王钟就与另一家网站纵横中文网签约,并发表连载作品《永生》。为此,玄霆公司起诉要求判令王钟继续履行协议,停止在其他网站发布其创作作品,承担违约金101万元,并确认王钟创作的《永生》著作权归玄霆公司所有。王钟则反诉请求撤销与起点中文网的协议。一审法院判决玄霆公司与王钟的协议继续履行,王钟停止在纵横中文网上继续发表《永生》,并赔偿玄霆公司违约金20万元,确认《永生》著作权归玄霆公司所有。王钟与第三人幻想公司不服上诉。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钟构成合同义务的违反,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委托创作合同中设定的义务涉及到王钟的创作自由,具有人身属性,在性质上不适于强制履行,所以王钟违约后,玄霆公司不得请求王钟继续履行,只能请求王钟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故作出如上判决。 [7]2014年5月29日,腾讯文学宣布原起点中文网核心作家“猫腻”加盟,这是腾讯首次从盛大文学挖角到顶级网络文学作家。腾讯文学宣布同时宣布,将为猫腻启动“作品制作人”制度,为猫腻配备一支专属团队,包括作家、编辑、运营、商务团队等。并且,腾讯还将投入5000万对猫腻的作品《择天记》启动衍生娱乐产品运营,同步开发动漫、游戏、图书等。 [8] 参见欧阳友权:《当下网络文学的十个关键词》,《求是学刊》2013年第3期 [9] 天下归元:《网络文学的审美切入点》,《文艺报》2013年8月2日。 [10]李洁非《Free与网络写作》,《文学报》2000年4月20日。 [11]慕容雪村、邢育森的话均见舒晋瑜:《中国网络写手生活状态调查》,《中华读书报》2004年8月14日。 [12]中国作协官网公布的中国作家协会个人会员为9301人,团体会员44个。见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zxjg/,2014年6月28日查询。 [13]王芳:《揭秘网络作家生存状态:年收入千万者全国50多人》,《楚天金报》2013年6月13日。 [14]方力《网络写手生活状况调查》,《西安晚报》2010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