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文学与影视“联姻”路在何方——江苏作家、导演、制片方三方对话 新华报业网讯当下,影视剧已经成为文化娱乐的主要方式,而文学在“走向边缘化”之后也在频频“触电”,为影视剧提供源源不断的剧本素材和文化内涵。但文学与影视之间的关系仍是“若即若离”,两者之间究竟如何“联姻”?7月13日到14日,省作协举办“新形势下文学影视合作对话会”,我省知名作家、编剧、导演、制片方,就影视与文学的关系、江苏未来影视创作走向等话题展开热烈探讨。
现状:影视剧缺个性缺灵魂
缺乏好剧本,是目前整个影视界的一大难题。“有个好剧本,电视剧就成功了一大半,但是现在好剧本太难找了。”江苏中天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隆晓辉叹息。
隆晓辉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共鸣。会上,与大家一致的感受是,现在的影视剧普遍“缺乏个性”、“少灵魂的东西”。
“文学可以给影视注入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提高其精神境界。”南京军区编剧邵钧林认为,“文学如果不介入,影视就无法发展。”幸福蓝海集团总经理洪涛认为,与编剧比较,作家的创作更加自由,这为影视剧的改编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南大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康尔进一步强调,文学与影视都需要“讲故事”,这为双方的合作打下了基础。影视评论家也可以提前介入,更好地保证影视剧的质量。
著名作家赵本夫说,现在很多影视剧追求“娱乐至死”,自己看影视剧,常常惊诧:“竟然差到这种程度,而且还能播放!”这种势头不应该再继续下去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必须要有一个内涵,一个精神,影视剧也应该如文学一样,超越地域、民族、国家,追求永恒的价值。在这方面,作家的文学创作,应该有更大的空间,应该为影视剧注入更加深刻的文化和精神内涵。
整合:作协与广电深度合作
影视创作是江苏作家的强项之一,在全国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大红灯笼高高挂》《天下无贼》《三国》《青衣》《我的兄弟叫顺溜》《人间正道是沧桑》《马文的战争》《战地浪漫曲》……都是根据江苏作家作品改编或者由江苏作家担任编剧。然而,这些电视剧中由江苏影视机构投资拍摄的作品并不很多。
为促进江苏文学、影视业“联姻”,对话会上,省作协与省广播电视总台幸福蓝海文化集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建立强强合作模式,包括文本、制作、播出、发行等多个方面。省作协所辖作家群体影视创作的文本(包括文学作品和剧本),广电总台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合作的义务和责任。省作协定期为广电总台提供文学作品创作信息和阅读建议,第一时间推荐江苏作家的作品及改编影视剧的建议。广电总台与省作协为当年度江苏作家的优秀影视作品设立沙龙奖。
探索:建立经纪人制度
签署合作备忘录当然是促进文学与影视业“联姻”的重要举措,那么,如何进一步整合江苏影视创作和文学创作两股力量,并且探索更加符合市场机制的新路?这是此次研讨会重点讨论的议题。
毕飞宇坦言:“我最高兴的事是一个普通本子变成一部好影视作品,我最窝火的是特别好的东西拍得很烂。”他建议成立作家经纪机构。“作家和市场之间缺少一个重要环节,一般来说作家写出作品之后,都是自己跟出版社或制片方直接谈,歌星演员都有自己的经纪公司经纪人,唯独作家没有这个中间环节。做这项工作需要有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而大多数作家缺乏这方面的才能,结果作品往往找不到一个最好的流向。”苏童对此也深有感触,他透露曾经有过一次影视剧本创作的机会,最终却半途而废。“我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跟影视界的人经常打交道,但我一直觉得我跟影视的关系有点像远房亲戚,若即若离。我对与影视机构合作一直怀有善意,但更好的合作需要更多的沟通渠道。”
研讨会上,专家建议成立作家经纪机构,培养职业经纪人。江苏文艺出版社社长黄小初认为,“可以改编成影视剧的图书比现在改编的多得多,目前缺乏的是比较有效的沟通平台和渠道。”他说,经常遇到影视界的人询问最近有什么好作品,而一些作者也非常想“触电”,现在最需要的是有一个机构能起到沟通、引导、提供信息的作用。本报记者贾梦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