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4月17日马尔克斯的家人,向全世界宣布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百年孤独》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逝世的消息时,中国人会在缅怀之余还有一种格外的情绪,即,马尔克斯真的是刚刚才去世吗?产生这种情绪和误会的,不仅仅因为马尔克斯成名太早,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一有终身成就奖意味的奖项时,就已经名扬全球,更是因为在中国有着一股长达数十年的风靡热潮,正是这股热潮令中国的文学读者乃至时髦青年,都不会对这个名字陌生。马尔克斯在中国应该是仅次于马克斯的一个名字,而他的《百年孤独》当然从口头传播度来说也不会逊色《资本论》。 虽然我们一边在泛着时髦的表情,一边又喜欢吐槽般地称《百年孤独》实在是太过于晦涩,以至于因为难读和难懂我没有看过或者看完已经成为一个通识,即,那是可被谅解的缺憾。而文艺青年的道理还在于——这老头逼格太高了,虽然我没读过这样一本风靡的书,但不影响我买上一本,和以此来标榜自己的品位,而我甚至已经从叶公好龙的这一轮嘲笑中轻松摆脱,因为我对高尚的崇拜态度已经可以说明我的一种格调了,你们还有什么好来嘲笑我的呢? 马尔克斯及其作品在中国的传播和接受,其漫长和复杂度不仅仅是需要一篇宏大的论文来完成,也是因为这本身的现象已经足够迷人,风靡和一度洛阳纸贵,都不足以形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发生在汉语阅读中的《百年孤独》盛况,包括传统的文学界、批评界、知识界和出版界,也包括新潮艺术界和时髦的时尚界,乃至普通的中学生和对文字(大于文学概念)有着好奇心的大众,都对这本书焕发了长时间的浓烈兴趣。从客观数据来说,上世纪八十年代以降,仅在中国大陆就有多达十余种的版本和数千万印刷数量的盗版和非版权《百年孤独》在畅销和长销着,这是任何一种翻译类文学书籍没法相比的;从主观判断上来说,马尔克斯的魔力更多地彰显在我们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直到今天的当代汉语文学样本里,布恩迪亚上校一次次借助中国大地上的人物、环境和故事还魂,这个诞生于马尔克斯笔下的人物,仿佛自身也具备了某种魔力,他可以不死,乃至无数次以黄皮肤黑眼珠的形态出现在当代汉语文学的细节和版图中。 马尔克斯以及《百年孤独》在当时之所以能在中国大地上形成热潮:作品持续被翻译和出版,印刷和销售数量堪称巨量,八十年代初期学界针对马尔克斯的作品研讨就已经进入白热化,进步中的作家开始集体学习和成规模地模仿,等等,造成这种热潮的原因,跟当年中国开个开放后第一次与诺贝尔文学奖同步广泛知晓一位世界性的作家有关,也与当时的社会背景、社会思潮和中国所处的历史环境有关。在《百年孤独》中,“就主题思想而言,这是一部反帝、反封建、反独裁、反保守的作品。”(高长荣1984年十月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百年孤独》中所写的译后记)这种主流的解读和与当时相符的价值观,令官方也能对之产生信任;而马尔克斯本身在语言上的“先进性”,使之成为无论是专业文学研究者还是大众读者来说,都可以领略到其美的一种文学文本——这种美甚至可以用“它已经打破了诸如翻译、误读等带来的障碍”来形容。换言之,马尔克斯本身虽然不具有狭隘意义上的通俗性,但在富有魔幻色彩的语言和故事上,“百年孤独”已经成为一种关于美的“常识”,它几乎可以令所有具有基本阅读能力的人产生阅读享受。 马尔克斯的中国门徒 中国作家的“门徒”表情 正因为马尔克斯在中国的受众数量和风靡程度,我们作家作品光是有着“中国的马尔克斯”和“中国的《百年孤独》”封号的就不计其数,其中莫言、阎连科、陈忠实、麦家、刘震云等等,他们或者其作品都曾得到过这些封号。不知道作为作家个体,他们自己对这样的封号究竟是怎么看的,但某种意义上,除了市场逻辑上可解读的庸俗促销心理行为外,还有就是我们的作家从事实上受到过马尔克斯的影响。 不知道我们再过很多年,有了足够的时间广度和深度之后,再来看待中国当代作家对马尔克斯及魔幻现实主义模仿的这股风潮和产生的文学作品时,会得到怎样的一种结论,马尔克斯作为中国当代文学的最重要的导师(甚至可以没有之一),他对中国文学会产生哪些意义深重的影响,等等。 要不怎么说模仿总是会显得比较简单和低级呢,读者们请看上面这句话,是不是也算十有五六,但如果放在说明文上,它是比较绕弯子的说法,放在文学阅读中,也会因为对经典的熟悉而不会再令读者产生欣喜。作家跟其他工种差不多,大多数人一定都有一个模仿和学习阶段,除非天才型作家无需传承和学习,他的本事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否则学习和成为门徒过程在所难免。但我们不会因为他学习的好和模仿得像,而得出他就此已经是一位大师的结论,除了艺术品这东西需要一定的创造性,还有就是模仿永远属于比较浅薄的东西。《百年孤独》中的开篇句式,对中国当代文学所产生的影响力堪称破坏性的,甚至在漫长和不厌其烦的日积月累之后,已经有了几分荒诞效果。“多年以后……”相继出现在中国作家的文本中,从张大春的《墙》(1984)、莫言的《红高粱》(1986)、马原的《虚构》(1986)、韩少功的《女女女》(1986)、苏童的《1934年的逃亡》(1987)和《平静如水》(1989)、余华的《难逃劫数》(1988)、格非的《褐色鸟群》(1988)、扎西达娃的《丧钟为谁而鸣》(1992)、洪峰的《和平年代》(1993)这批直接缔造上世纪八十九年代中国先锋文学的作品,到郭敬明的《幻城》(2003)和余华的《兄弟》(2006)这种大众阅读意义上的畅销书中,都对这句典范意义的句式进行了模仿和借鉴。以至于百度百科上已经有“百年孤独体”这么一个词条,当然无论是词条中还是这里,所列出和总结的例子,还远远不够涵盖汉语文学对之曾发生过的蹂躏。 以下所举之例也只能是见微知着,在长达数十年的中国当代文学中,几乎可以从所有一线二线活跃的作家身上找到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证据”,尤其是所谓八九十年代的先锋作家群,而这些除了以较为显着的直接模仿模式存在过以外,更是的是已经渗透到几代作家的“语法”和血脉里。 马尔克斯的中国门徒 1.莫言与马尔克斯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这是莫言1986年发表的《红高粱》开篇,对比一下1984年上海译文出版的《百年孤独》中的开篇第一句——“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是不是已经无需任何解读和解释了?如果从主观层面上来揣测,如今已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种某种意义上终结了中国人对这一奖项恐惧心理的成就,应该是悔不当初吧。但仅仅悔恨是不够的,或者这是不能帮助当事人走出尴尬困扰的,事实的荒诞之处就在于当初的学习和模仿竟的是一位如今已登堂入室的作家的代表作,难道《红高粱》不正是莫言的巅峰代表作吗?抹杀掉是没可能的了。 莫言在《红高粱》系列和《生蹼的祖先》系列等作品中也构建了家族神话历史,“高密东北乡”也是一个与“马孔多”相似的虚构地理位置。在2006年出版的《生死疲劳》中,历史与家族以及神话叙事方面也有着朝向《百年孤独》的意思,从衰败到复兴,从盛兴又到破败,家族与历史的魔幻现实成了故事的灵魂,与此同时,在莫言长达数十年的创作生涯中,可以将这种魔幻现实的叙事和曾经学习模仿的元素,看成已经融入其创作血脉的一种物质。除了直接了当的直接模仿,更多的是将马尔克斯创造的独特经典意象拿来使用。下面这篇莫言早期短篇小说中,就是以一个长出翅膀的老人形象,直接模仿了马尔克斯的经典小说《巨翅老人》。 马尔克斯的中国门徒 “从风雨的网中,滑过来一个似人非人似鸟非鸟的怪物。他抻着褐色的细长脖颈,凸着滚珠般的喉结,一层水珠立在脸上,像凝结了的胶水。他的脚搅着葱茏的绿草地,碰落草上的水珠,留下深刻的痕迹。——老东西,你还没死?他骂了一声。大雨天你也不安生。告诉你,蜕下你那些乱毛吧,想上天?好好生产多赚钱去坐飞机么!——他无聊地跟老东西说着话,老东西管自蹒跚着,连眼珠都不倾斜过来。雨变得时疏时密,地上升腾起雾气,雨丝射进雾幛,便消逝得无影无踪。老东西一边走一边像落汤鸡一样抖搂羽毛,把水珠甩得四处飞迸。”(莫言《球形闪电》) “老人穿戴得象个乞丐,在剃光的脑袋上仅留有一束灰发,嘴巴里剩下稀稀落落几颗牙齿,他这副老态龙钟浑身湿透的模样使他毫无气派可言。那对兀鹰似的巨大翅膀,十分肮脏,已经脱掉一半羽毛,这时一动不动地搁浅在污水里。夫妻二人看得那样仔细,那样专注,以致很快从惊愕中镇定下来,甚至觉得那老人并不陌生。于是便同他说起话来,对方用一种难懂的方言但却是一种航海人的好嗓音回答他们。这样他们便不再注意他的翅膀如何的别扭,而是得出十分精辟的结论:即认为他是一位遭到台风袭击的外轮上的孤独的遇难者,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请来一位通晓人间生死大事的女邻居看一看。她只消一眼,便纠正了他俩的错误结论。她说:‘这是一位天使,肯定是为孩子来的,但是这个可怜的人实在太衰老了,雷雨把他打落在地上了。’” (马尔克斯《巨翅老人》) 2阎连科与魔幻现实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