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当前位置:

从剽窃与代笔谈一谈真偶像郭敬明与伪作家韩寒

时间:2012-03-10 22:45来源: 作者:张怀旧 点击:
郭敬明虽然也是炒作的产物,但我们发现他出道至今——哪怕是剽窃一案,都没有超出文学的范畴,不论他的文笔多么“飘渺”,毕竟他还在努力做好作家的本职,他没有被人为神话,他依然是个名副其实的人。相比之下,“韩寒”这个品牌就显得愚蠢、鲁莽和贪婪,他是

  剽窃,指在未经他人许可或不注明来源的前提下,通过抄袭、采用或署名等手段将他人的劳动成果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并由此获利或企图获利但未能获利的不正当行为。
  
  在证据确凿的条件下,剽窃的责任认定较为简单,剽窃者除了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以郭敬明为例,其与三毛的同名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了庄羽的《圈里圈外》,证据确凿,法院判决起来并不复杂,犯罪分子因此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二十余万元。罪名是:侵犯知识产权罪(即“剽窃”)。


  
  代笔,指双方或多方通过口头、书面及心理暗示的方式达成共识,由一方为另一方代写文字并由双方或多方共同获利的行为。
  
  因为代笔协议是由几方共同达成的利益合作关系,所以取证难,如果协议方矢口否认代笔行为的存在,那么就只能借助双方的文笔、风格、资历甚至生理特征及相关文字、影像资料等非直接证据通过推理、旁证、猜测来获得结论。
  
  代笔的合法性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读者知情,那么代笔双方的利益获取就会变得合法、合理,也无关道德;
  
  二、读者不知情,尤其是当文字署名一方的形象、水平被任意夸大到与其身份严重不符并直接导致其非正常利益的牟取甚至影响到社会风气、文化发展及一个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诈骗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及道德的谴责。
  
  以韩寒团队的代笔事件为例,虽然很多不知情的读者在主观上不愿承认自己受诈骗的事实,但代笔双方及媒体方的集体“造神运动”已经促使其获得了大量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上升到“偶像”、“天才”级别的名誉、商业代言所得及版税等,这种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极坏影响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他们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与道德的谴责。
  
  问题是,取证难,难上加难!虽然众多心存良知的正义公民及打假斗士都已付出了取证、归谬及推理的不懈努力,即便真相大白,但是在法律面前,这些都不足为证,因此道德的谴责变得软弱无力。
  
  以司法证据的严谨、客观性来要求对道德犯罪作出准确地审判,是荒唐可笑与不切实际的。道德罪犯常常逍遥法外,这种案例历来有之,不足为怪。
  
  代笔不是一种司法罪名,刑法没有设定“代笔罪”,代笔只是一种商业合作模式,代笔本身并不违法。但就办案来看,代笔行为造成了“诈骗罪”的后果,因此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犯有“诈骗罪”。
  
  这是一起团伙诈骗案,在人证、物证都不足的前提下,法院无法认定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因此此案目前一直停留在喋喋不休、遥遥无期的打假运动与文学批评层面上。但道德的准绳还在,这是一个国家与民族的希望,我们因此倍感欣慰。
  
  我们不妨对上述两起案件作对比分析:
  
  剽窃与诈骗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犯罪行为,诈骗比剽窃来得更加凶猛,但两者亦存在相通的地方,即:不允许、不知情。
  
  就上述两起案件来说,剽窃行为受侵害的是另一作者,诈骗行为受侵害的是无数读者、公民,因此诈骗罪的影响力巨大,后果也较为严重。
  
  郭敬明的剽窃行为同样具有诈骗的性质,但这种行为本身并没有虚构、夸大及神话当事人的身份与水平,并未在大范围内长时间地酿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对读者本身造成的侵害程度较轻,因此从轻处罚。
  
  而韩寒的“代笔”则是一种赤裸裸的诈骗行为,这一点毋庸置疑(具体见上文,不再赘述),其影响范围之大、持续时间之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伤害一时无法估量。
  
  总结;真偶像与伪作家
  
  郭敬明虽然也是炒作的产物,但我们发现他出道至今——哪怕是剽窃一案,都没有超出文学的范畴,不论他的文笔多么“飘渺”,毕竟他还在努力做好作家的本职,他没有被人为神话,他依然是个名副其实的人。在郭看来,剽窃可以,但绝不代笔。这些都是他的聪明之处,令人景仰。他是“真偶像”。
  
  相比之下,“韩寒”这个品牌就显得愚蠢、鲁莽和贪婪,他是一个利益集团炮制的牺牲品,他们铤而走险不吝代笔,不关注文学本身却打着文学的幌子搞多种无关文学的经营,虽然这个品牌的LOGO很好看,企业文化也很惊人,厂房也砌得气派,宣传做得比脑白金还好,但假药终究是害人的,总有一天会露陷,然后遭整治、清理、销毁、出局。他是“伪作家”。
  
  世界上没有哪位作家为了向公众、读者证明自己的原创力而冒然或者欣然出示自己的手稿,那是一种心虚的表现。有人说,这是因为作家不够成熟;我则不这么认为,心虚就是心虚,与成熟不成熟没有丝毫的关系。举例说,三岁的孩子不成熟,但他如果诚实,就不会心虚;三十岁的作家或者六十岁的科学家,如果他们说了谎话,欺骗了公众,那么他们就会心虚,继而想方设法——通过悬赏或打官司等来证明自己本不存在的“清白”、维护自己岌岌可危的“形象”、力挽自己侥幸浪得的虚名,但是他们终将无法自圆其说,因为他们早已偏离了作家的轨道,或者说他们原本就不是个作家。
  
  真正的作家不会将民主自由、革命理想挂在嘴边,更不会以自己的外表来取悦或迷惑读者,他们没有这样的闲暇也没这个癖好,无论是传统作家还是先锋作家,也不管他们走的是严肃文学的路线还是畅销书的路线,体制内的、体制外的,他们可能会像普通人那样偶尔讨论国是或针砭时弊,但他们绝不会层出不穷地搬弄是非制造新闻,他们只会通过作品说话。
  
  作家的专业是文学而不是新闻学,作家的本职是写作而不是娱乐,作家引以为豪的是他的作品而不是他的名气,因此作家是孤独的。作家不会参与商业代言,不会热衷于新闻头条,更不会去当运动员,只有潜心创作的作家才会写出经典之作。作家不是明星,更不屑与戏子为伍。
  
  有一种作家骂人是因为血性使然,有一种作家骂人是因为寂寞或心虚;有一种文笔叫拍案而起,有一种文笔叫哗众取宠;有一种语言叫责任,有一种语言叫发泄;有一种心态叫冷静,有一种心态叫空虚;有一种思想叫力量,有一种借口叫无知者无畏。
  
  伪作家不惜通过剽窃、代笔及炒作获利,伪作家的生命是极其短暂的,属于他们的时代必将过去,没有人会记住他们的名字,其炮制的作品也不会得以流传。受骗的人也定会清醒,所有人都会长大并找到真理。我们不用对伪作家嗤之以鼻、落井下石,因为他们已经足够可怜;也不必原谅,因为他们为这个时代造成的损失以及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已经无法弥补;感谢他们不吝馈与我们的教训,我们曾经愚昧成长,我们对此无处伸冤,我们能够做的只有反思。
  
  炒了十余年的“80作家”留给我们的就是一张不正经的脸,他们的作品我们记不住,他们的品行却给我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与他们相关的时代丝毫不值得纪念,我们宁可那是一片空白。
  
  张怀旧2012-3-8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精品图书在线阅读

做最好的学问——胡适论趣味与治学

作者:胡适

本书选取了胡适著作中关于读书、治学、教育等方面的篇章,既有轻松的读书趣味,也有科学的治学方法,同时也包括对经典…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