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还应该注意到:相当部分的乡民选择入教,与清帝国地方政府的暴政有着密切的关系,入教,其实是一条规避当局暴政的捷径,譬如:“张安业家有三四十亩地,后来县里出了监案,有人招出和他是同伙,差点出官司。他害怕吃官司坐狱,就奉了教啦,要不然,准关进去啦。……俺家奉教还是叫张泽逼的,他当里长,我和俺爹都有个不巴结富人的脾气,和张泽和不来,就派了俺家一匹官马,凭俺家底是出不起的,没办法,就奉教吧!奉教后,请人去衙门里疏通,弄了一年多才去了官马。”(郭庄公社北堤,张安道,80岁,1960年2月20日) 再譬如:“咱县英庄的穷人刮地碱烧盐土。当时官家禁止私自烤盐。县盐官发觉英庄人烧盐,便捉了几个关进县衙门里。后来神甫把他们救出来。不仅如此,而且从此以后英庄可以合法烧盐,只要奉教就准。所以英庄的人几乎都入了教。”(茌平县胡屯公社刘庄,董子乾,78岁,1965年12月9日) 在政府力量未介入前,义和拳局限于在本乡本土活跃,其纪律相当之好 作为一种民间结社组织,义和拳(团)的前身如梅花拳、大刀会等,在华北平原上早已存在了许多个世纪。在这许多个世纪里,这些组织实际上起到了一种护卫乡土的作用,所以直到1989年,地方政府和这些民间组织之间的关系仍然相当友好;乡民们对其接受程度也相当高,这也是很多乡民、望族在受了教民的气后,第一选择就是引入义和拳的缘故。 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在北京紫禁城介入运动之前,义和拳自发活跃于本乡本土时,其纪律性得到了民众的高度认可,譬如:“年轻的在拳的多,义和拳不要地主的粮,地主也不给钱粮,义和拳不抢不掠。以前各村的义和拳组织是连着的。”(常屯乡北常屯,孟繁明,76岁,1988年4月24日、27日)“碧霞宫一带只有两人没有参加义和团(王九信、路均满),其他都参加了。……义和团员都是本地人,里边也有提篮子的小商贩,穿便衣,包红头,丝毫不扰百姓,吃的东西向商会、洋行、县官要。”(临清城关碧霞宫,王九信,75岁,1960年2月15日)“义和团不抢别人的东西,是老百姓抢的。义和团打吕洼的时候(庚子年五月),打下了,跟着去看的妇女、小孩没有吃的,义和团就把天主教的一些东西分给他们。”(夏津县梁院于恩庆。64岁,l960年2月27日)“义和拳的纪律:不打人不抢老百姓的东西,就是和在教的闹。”(武城县小杨庄,杨顺堂,80岁;杨高堂,76岁,1960年3月1日)“打十二里庄时,听说义和拳拿着口袋、家伙,准备收红薯,拾掇东西。他不跟不奉教的闹。义和拳在胡官屯村,对老百姓说:‘你给我烧水吧?我们不跟你们不奉教的闹,别害怕!’烧水后,还给黄瓜吃呢!”(武城县十二里庄,周金和75岁1960年3月3日)…… 而当义和拳受到朝廷的号召,开始脱离本土四出串联时,其成员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朝廷的号召(扶清灭洋)与乡民参加义和拳的现实逻辑其实并不合拍。当乡民退出,游民成为运动的主体时,其抢掠性也自然随之增强,譬如:“义和拳从北边来了两三个人,与本地金钟罩结合在一起人更多了,这些人都是无知的人,土匪,企图烧洋房发财,但没发着。”(临清城关,查古堂,92岁,1960年2月20日)——所谓“从北边来了两三个人”,显然都是些游民而非乡民。 运动晚期,大饥荒造就大批流民游民,为活命加入义和团,制造了许多打砸抢烧事件 “义和团运动”晚期,紫禁城里的慈禧太后介入之后,确实发生了许多打砸抢烧的事情(此前也有类似事件,但总体比例不高)。此一时期,“义和团运动”的主体已不再是普通乡民,而是小部分社会游民和大饥荒造就的大批流民。当日的灾荒状况,许多老人都有回忆,譬如: “光绪廿六年(1900年)是贱年,庄稼收成不好,七月初十下雨,后八月下霜,棒子长得真好,可是霜下早了,都打坏了,刮大风把穗粒刮没了。当年,一斤河南高粱400个制钱。穷人拿衣裳与小商贩换粮食吃,吃糠吃草的很多,饿死不少人。要饭的人也很多,要饭还没处要,只得吃棒子芯、柳树叶。当时全村有二百来户,要过饭的就百十家,村内要不到,就扶老携幼到外村四处要饭。”(南宫县梨园屯公社赵村,马玉明,76岁;马灯迎,74岁,1960年3月7日)” “光绪廿六年是歉年,那年是旱。‘六月初四日下雨,八月廿三日下霜,头春没下雨。挨饿的人多,生活不好过,净吃红高梁。’‘吃树皮、卖孩子的很多,西边的多,东边的逃出的多,饿死了不少。’又说:‘挨饿的抢推粮食的,见推的人就抢,人多就不敢抢’;‘有钱的也买到外来的白面,没钱的吃树叶树皮和糠,城市的生活还好一点。’”(临清城关古楼周围,刘凤山,84岁;张宗尧,73岁;何明山,77岁,1960年3月3日) 即便没有义和拳(团),面对饥荒,流民四出求食,打砸抢烧事件也肯定少不了。只不过1900年的这些打砸抢烧身上,蒙上了一层“义和拳”的面纱罢了。有了这层面纱,加之以朝廷的鼓励,打砸抢烧的对象更多地向教民倾斜,也不奇怪。但说到底,这些饥民并不是什么“非理性暴民”,面对饥荒,求生是最大理性。 义和拳的本质,是乡民在政府不作为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利益的不得已之举 一些学者、媒体非常喜欢渲染义和拳(团)“杀得最多的是本国同胞”、“面对八国联军贪生怕死”以及“盲目排外”等“缺点”。但却似乎从来都没有兴趣去关注这些“缺点”背后真实的历史逻辑——真正与乡民存在利害冲突的是教民而不是神甫;后期响应朝廷号召加入义和团的大部分是求生的饥民,并无满腔的“忠君爱国”热情;攻打教堂、进攻教民等行为都源自极现实的利益考量,既非“盲目”,更非“排外”;这些都是极简单的事实,但许多学者和媒体习惯性视而不见。 事实上,当日山东地区的地方官员,对义和拳的本质,已有非常清晰的洞察。1899年12月21日,署济宁知府汪望庚在一份给上级的禀报中如此写道:“教民倚势欺凌,借端讹勒,或罚银钱,或罚屋宇,或罚酒席,或罚钟,或罚席,或罚油,不厌不休。其款数之多寡,视力量之丰啬,虽父兄子侄不顾也。今略一询问,卑职耳闻目睹所及者,仅卑州西北一隅受其罚者,已不下百数十家,而此外所未及知者不知凡几、良懦饮恨,求泄无从,求避无门,年复一年,日不聊生,稍有身家者,咸凛凛焉惧无以自保。……习拳者本为保卫身家起见,并非利人财物,其所以向教民索还前罚之物,求一平衡天之冤气而已。……” 而即便是当年对义和拳态度并不友好的袁世凯,面对山东境内层出不穷的“扰害教民案件”,其定性也相当清晰:“实由民、教积怨构成,而巨盗奸民,因而从中煽惑”——前半句是实话,道出了义和拳运动的本质;后半句是处理方式,抓几个头目就算了结。换言之,乡民们之所以在1899年选择义和拳,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而政府又软弱无能不能有所作为。 结语 没有“洋教”依靠列强的炮舰取得在华传播的特殊地位,就不会有教民相对于乡民的特权;没有教民的特权,就不会有地方政府的不敢作为;没有地方政府的不敢作为,乡民就不会在日常生活中处处受教民的气而无处申诉;若不是受了气而无处申诉,乡民们也不会求助于民间组织义和拳。这就是当年千万乡民选择加入义和拳(团)的真实逻辑。 拳民们不是什么“非理性暴民”,义和拳(团)也不是什么“非理性暴民”的代名词,更不是网络上某些人所谓的“邪教组织”。一些人,一些媒体,热衷于如此解读历史,不过是因为这样的“历史真相”,适合他们拿去浇现实之块垒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