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大岭村村民张世喜给我们栏目反映,说是7年前,山阳县公安局天桥镇派出所借了自己五万块钱,七年过去了,仍然有两万七千块钱没有偿还。(新华网6月12日) 政府欠私人钱,一般不常见,况且,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之事。山阳县公安局天桥镇派出所借了村民张世喜五万块钱,七年过去了,仍然有两万七千块钱没有偿还。对于如此劲爆的新闻,笔者不得不深究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欠债不还? 首先,5万元的欠款来源于哪。据报道,2007年7月由于镇派出所要修建宿办楼,需要借点钱。时任天桥镇派出所所长周常根与村民张世喜比较熟悉,就找到其借点钱,称转一下手个把月就出来了,就还给他。当时张世喜想当地派出所盖房,也是好事情,于是就借了5万给派出所建房。 再次,我们来看还款之事。2007年11月,天桥派出所陆续给张世喜偿还了2万3千块钱,还剩2万7千块钱没有偿还。同年11月5号,为避免发生纠纷,周常根以派出所的名义,给张世喜补写了一个借条,说明借款金额是2万7千块钱,用于天桥派出所宿办楼工程建设。到了2009年,周常根调动离开了天桥镇派出所,张世喜就继续找到周常根索要欠款,却碰一鼻子灰,连续多年都未追回其借款。 最好,我们来看为什么公安局欠债不还。首先是借钱时任周所长,其言:他调走了,你问所上弄经费给你;再看后任毛所长其言:一是这儿没有经费,二是建房要开税票呢。最后,再看山阳县公安局徐主任,其言:经过核查,却有这事实,公安局钱有,但是他当不了家,这要局长发话,局长点头了就没有问题。由此可见,四五轮的折腾,村民张世喜讨债都无果,不是公安局无钱换债,而是现任局长不同意。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到,张世喜借钱给公安局乃合法合理之事,公安局本应按照相关约定及时还钱。然而最后却成了相互推诿之势,无人愿管。对此,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什么?笔者看来,造成公安局欠款不还的原因,这是我国政府系统得统一诟病:后任当政者,不理前任之事,前后形成了断层。 正如张世喜借款给公安局,前任周所在离任后,后人两任所长都相互推诿,找各类理由不予办理,而前任周所不在其位,不再有相关权利,更不要谈还款之事。公安局不还款之事对于现任不管上任事还算是小,其涉及对整个社会影响也不大。最可怕的还是地方一把手现任管上任事。近几年了,很多市、县地区出现了为最求政绩观,一个党政者一个思路,将前任建立的基础置之不顾,另起炉灶,因此造成的烂尾工程数不胜数,由此可见现任不管上任事,脱节办公危害之大难以估计。 从公安所一件小事我们就可以看到,现任不管上任事在整个政府系统已经相当严重,因此,笔者希望国家政府能高度重视,结合十八大以来的深化改革,解决前、后任断层的问题,纠正执政者的错误政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