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云南德宏州对41名吸毒党员予以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其中9名国家公职人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名退休人员被开除党籍、降低待遇,30名农村党员被开除党籍。(12月10日 人民网) 公务员或党员干部吸毒沦为“瘾君子”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看到上面的新闻我们不禁唏嘘,一个州居然就有这么多的党员吸毒,这41名被开除党籍的党员还仅仅是被发现的,还有多少没被发现我们不得而知。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党员的自控力如此之差是如何成为“人民公仆”的呢?众所周知,毒品危害巨大,能使官员产生身体疾病,丧失意志,丧失党性原则,更会加剧诱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何况吸毒容易使人上瘾,坠入罪恶的深渊。 事实上,我国禁毒的态度十分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在每年的国际禁毒日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共产党员作为先锋战士,作为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和维护者,理应带头远离毒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不仅不能碰毒品,还应做远离毒品的表率、做禁毒的先锋。而德宏州此次被开除党籍既有普通党员,又有党员干部、退休党员,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云南德宏州这一众党员受到开除党籍这样的惩罚,给所有党员干部都起到一个警示作用。但要从根本上避免越来越多的党员走上吸毒的“不归路”,笔者认为,一要加强内部塑造,结合党员特点加强思想教育与法律意识灌输,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让其自觉远离毒品;二要加强外部管理,自上而下建立层层监管系统,借助外部力量约束党员干部行为,让党员干部不敢越雷池一步;同时,加大对吸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吸毒行为的查处,做到一经发现,依法严惩。只有“内外兼顾”“双管齐下”,才能真正斩断干部与毒品的联系,才能不让毒品污染了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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