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关押人员家属都会接到看守所电话,被告知送换洗衣服,随后家属就会被要求给被关押人员“打点钱”……华商报近期调查显示,在陕西榆林市榆阳区看守所,曾有民警以各种名目让关押人员家属“打钱”,甚至“最近新来了几个重刑犯”也成为要钱借口。 建设法治国家,一个是国民的素养,另一个就是制度制定的速度和质量。1990年3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在此之前是1954年9月7日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两部法规相距36年之久。而1900年距今也有26年之久。看守所是羁押犯人的地方,是供曾经危害社会的人员一个改造的地方,而出于安全管理余方便,几乎所有看守所都有日常品商店,有些还有有偿服务。但也也就给了看守所自身利益的驱动,导致了制度上的漏洞,让看守所商品价格高于市场价3-4倍,而一些民警更是以犯人可能会挨打受欺负敲诈家属金钱,让家属敢怒不敢言。 的确,世间无难事,有钱就好办。古语也说“有钱能使鬼推磨”。现今社会的约定俗成、潜规则给了一些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就像一个正在建设的屋子,原本每个人都需要这个屋子来遮风挡雨,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有漏洞,都会影响对公众的庇护效果,而拿钱办事,就是漏洞之始,更是法治之殇。因为“有钱好办事”的潜规则导致公平失衡,秩序混乱。 特别在监狱这个地方,接受改造的人要么曾经杀人放火要么就是索贿行贿,总之都是思想上出现过问题的人。到监狱这个地方来,众人的希望就是能在平静的日子中逐渐找到自我,重拾人生的目标,以便出狱后能尽快的融入家庭,融入社会。但若是类似案件一样,接受改造的人在服刑期间还受到狱警的无理殴打甚至是对家人数次的勒索威胁,又怎么能期望他的世界观能有所改变,安心的学习改造呢? 狱警的自身素质是一方面,但现在当务之急还是应该完善制度,至少应该取消家属打钱的制度。若是短时间内无法取消,也应该禁止看守所民警代为打钱入账的习惯,没有“金钱”交易,就能杜绝以“打钱”为由产生的腐败。所以,让制度跑在“拿钱防打”,就能杜绝类似的闹剧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