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沈丘县公安局民警餐馆吃饭赊账3万余元,十多年时间不予偿还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当地警方6日向记者表示,(欠款)已于昨天(5日)归还于当事餐馆老板。 政府部门拖欠饭馆饭前的事情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在去年就有过一条领导吃猪蹄,欠款70万的新闻。但是笔者想问,造成这种欠款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必须的公务接待还是私下的乱吃乱喝呢?只是还上了欠款就可以结束了吗?难道没有什么更深层次的东西了吗?作为公安机关,本来接待就不应该有很多,虽然说是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是当时的责任人最后去了哪了呢?基本上,不出意外的,都是高升了。 鉴于此,这类的高升后的干部,真的就能够做到严于律己吗?更不用说什么修身了。公安局本来就是维护国家内部的社会环境和谐的单位,但是现在却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这种事情,是严重的影响了政府公信力的。公安机关吃饭赊账,可以,毕竟公安也是人,也有囊中羞涩的时候,但是总不能一直羞涩吧?再者,公安机关是国家维护社会治安和法律平等的最先头的执行单位,可以说是在我国法制的前沿阵地上,怎么能够随随便便就欠个死账呢? 在当前的政治环境下,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让现在很多的被赊账的饭馆餐厅收回了以前的欠款,但是这只是被曝光出来的一部分而已,没有被曝光出来的又会有多少呢?这些现象其实都是以前政府自我感觉高高在上的原因所造成的。现在遇到了中央的“八项规定”,不得不做出让步。但是没有被曝光出来,没有做出让步的又会有多少呢?这些又有谁能够去关心一下呢? 国家对政府等职能部门的严格要求,人民都看在严厉,对这些事情也是大加赞赏,以前很多的餐馆,开的地点都尽量选择远离政府的单位的地方,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能够多开被赊账吗?但是现在中央的“八项规定”出台,让餐馆的经营上面有了更大的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