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今天发布来自湖北省纪委方面的表示,近期湖北省各地各单位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问题。将部分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处分。 通报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违规发放值班费、交通补贴、以及违规报销购买土特产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纪行为。而在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的这个节点进行通报,显然是给各级各部门敲响警钟,严防“节日腐败”。 那么是否就代表在中秋、国庆就不能给职工发一点“福利”呢?笔者认为,凡是不能“一刀切”。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发放“福利”行为是应该坚决杜绝的!不能利用“双节”这个明目,给职工乱发“福利”,但也不能为了“不犯错”,而放弃正常福利发放的途径。比如可以通过工会活动、机关支部活动、团委活动等,开展譬如节日联欢会、茶话会等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根据相关规定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样既增进了同事间的感情,又给大家发放了“福利”。 其实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是为了坚决遏制违纪的“福利”发放行为,并不是不给职工发放任何福利。而作为机关干部职工,也应该转变思想,不能一提到“福利”就想到发钱。而应想到组织的节日集体活动是“精神福利”,发放的慰问品同样是珍贵的节日问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