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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园暴力不能纵容

时间:2015-10-22 09:54来源: 作者:博华 周庆丰 点击:
现在的中国一些所谓的专家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旗号,并从维护人权的角度,将中国过去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采取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一股脑给废除了。正是这种迎合一点不及其余的做法导致青少年犯罪几乎没有任何法律惩戒措施,让他们对法律缺乏敬畏感,这使

近年来,关于校园暴力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不断刺痛着公众敏感的精神神经。流散在互联网上的血腥暴力的各种照片、视频,所呈现的情节之严重、手段之残忍和性质之恶劣已经严重挑战着人们的道德底线,在令人触目惊心的同时,人们也在反复地叩问自己的心灵:现如今这些处在阳光花季的孩子们到底怎么了?为何年轻稚嫩的脸上浮现的是扭曲而恶毒的笑?为何本应沐浴花季阳光的年龄却要承受地狱一般的噩梦?现在的校园邪恶暴力俨然就像一只无形的黑手,同时把施暴者与受害人推向黑暗而无底的深渊。这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此问题的解决单靠教育部门一家通过教育的手段来解决确实是困难太大了。

暴力是一种以强凌弱,侵犯人身权利的极端行为。它具有反人性、侵人权、违法制、悖伦理、伤文明、坏风尚等特点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换句话说,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没有任何权利和理由对他人的身体做出任何无端的侵犯,一旦涉及身体侵犯,就是在蔑视道德伦理和挑战法律。在我国,校园暴力之所以频发、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就是对于施暴者的惩罚措施过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大部分学校在遇到校园暴力后,多数以口头警告或者说服教育为主,对施暴者的心灵震慑几乎是微乎其微,因此在零处罚的惩戒机制下,使得校园暴力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学校面对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家长,对校园暴力事件的处理,要么采取息事宁人的办法,要么被迫走法律途径,承担教育不力的法律责任。

严重的校园暴力已经不再局限于青少年道德素质的失范或者来自学生家长极端溺爱环境下的责任感缺失,而是实实在在地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有些还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人身自由、人身安全、名誉权、隐私权等公民权利,构成故意伤害罪、猥亵或者强奸罪。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青少年校园暴力急剧升级的背后,肯定不是学校教育不力这么一个简单的原因所能回答的。因此我们一方面呼吁学校完善和加强德育,呼吁道德回归的同时,另一方面,我们更要反思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与错位的问题。如果仅把责任推给学校让学校一家来承担,无论如何是有失公允的。

恶性的校园暴力,由于大多数事情涉及未成年人,因而最终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下,学校采取的制裁只能是苍白无力的警告、处分、说服教育,施暴者既没有被这样的制裁所震慑,也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失去了必要惩戒功能的校园,催动了施暴者畸形心理的萌发,狂妄、自大、漠视、无知,性格中致命的弱点非但没有因为制裁而消失,反而因得到放纵而放大,最终酿成悲剧。从另一个侧面看待此事,折射出来的是学校对安全教育、法律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到位。长期以来,学校过分关注学生的科学文化成绩,过分强调考试分数的重要性,一再忽视对学生宣传法律知识的必要性,不少舆论也一直批判施暴者“无视法律底线”的行径,但是,如果他们连什么是法律的底线都不甚清楚的话又当如何?笔者认为,这一点很重要,除了道德教育之外,一些必要的法律惩戒尽管可能不会如德育工作那样教会学生该如何变得高尚,起码可以警告学生哪些事情绝对不要去做,这既是对问题少年的保护,也是对受害学生的保护。但学校毕竟不是法律部门,不可能对学生进行法律制裁和惩戒。一些行为霸道,暴力倾向严重的学生,靠学校的教育已经无济于事,这些学生的人格已经扭曲,并且出现了巨大的偏差,早已经背离了健康成长的发展轨道。

现在的中国一些所谓的专家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旗号,并从维护人权的角度,将中国过去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采取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一股脑给废除了。正是这种迎合一点不及其余的做法导致青少年犯罪几乎没有任何法律惩戒措施,让他们对法律缺乏敬畏感,这使得不少青少年更加放纵自己,在违法的道路上肆无忌惮,直到惊动社会,触犯众怒,到了无法收场的地步,公安部门才会出面解决。不过此时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保护,但是犯罪和年龄不应该机械地挂钩,作为对青少年犯罪的一种开脱和保护。青少年心智发育不全,相对成年人来说是一个弱势群体,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他们的正当权益予以特殊的保护是必要的。但是有时候这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时候在失去理智的时候犯起错误来也是不计后果的,其行为甚至已经达到甚至超越了犯罪的程度。对这部分人如果不考虑其犯罪的结果带来的恶劣影响,一味当作未成年人加以保护,那就助长了他们的犯罪气焰,让他们不能及时迷途知返,最终会走上一条不归路,让生命之花过早的凋零,这样带来的人生悲剧岂不更大。过去我们有工读学校和少管所,对一些轻微犯罪的青少年予以特别的教育和强行管制,让他们摆脱暂时的自由,通过强行的矫正措施,将他们从错误的道路上强行拉回来,然后再让他们回归社会,过正常的社会生活。历史的经验表明:这比和风细雨的教育措施强得多。虽然这些制度也有不尽合理之处,只不过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而已,并不是一无是处。现在之所以青少年犯罪问题居高不下,就是一些本该接受强制教育的青少年得不到法律部门的强力管制,致使他们的暴力倾向得不到及时遏制,从而为所欲为,最终造成不应有的社会恶果。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虽然让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善,但人们生存的压力和社会诱惑的增大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现在的社会环境处处充满着诱惑,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好奇心又特别重,在他们这个年龄不该经历的事情他们却在缺少家长和学校及时教育引导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提前经历了。特别是社会上一些不该青少年出入的场合,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昧着良心赚黑心钱的老板却专门挖空心思打青少年的主意,让他们提前成为一个专门的消费群体,成为他们敛财的工具。他们没有经济来源,这就迫使他们通过非正常手段去满足自己幼稚甚至畸形的消费欲望。在一种不健康的生活环境状态下,缺乏必要的约束和正确的教育引导,一群不良少年便像出笼的鸟儿在自由成长。现在农村学校这种青少年越来越多,主要原因就是农村家长迫于生计外出打工的越来越多,他们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从小缺乏父母的关爱,在疏于家庭教育的状态下自由成长,正是这部分孩子他们的道德观念,是非观念有别于正常家庭的孩子,致使他们很容易成为一座座危险的火山,一旦喷发,就会十分激烈,后果不堪预料。就在本人构思和写作这篇文稿的时候,网上又爆出一起更为凶残的校园暴力:湖南邵阳邵东县3名在校生,入室抢劫当地小学宿舍,持木棒殴打一名女教师,并拖至卫生间用布条堵住其嘴巴,最终致这名即将退休的女教师死亡。今日(10月20日)上午,邵东县公安局通报了上述案情,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须知这三位实施暴力犯罪的青少年竟然都是2002年之后出生的零零后,年龄虽小,但实施暴力的手段之残忍却一点也不比成年人逊色。闻此消息,作为一名教师我的确感受到校园暴力已经不单纯是一种发生在校园里的治安问题,而是一个值得全社会关注的社会问题。

有时候人们会将校园暴力问题指向学校的道德教育,并认为道德教育的缺失是问题所致。其实我们学校教育并不缺少道德教育,口头说教的道德教育活动可以说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几乎天天在做,学生们听得太多,关乎道德的道理和观点学生们知道的也不少,但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遇到问题,自己便无法克制冲动,完全不顾及任何道德的约束,任由自己的情绪发泄和行为失控。道德首先是一种实践,而不是教育。人的善良不能仅存于内心,更重要的是去身体力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不是看你怎么说,关键是看你怎么做。生活中有很多小事,只要信手拈来,就是一种善行。但在具体的学校教育中,却忽略了这一简单但却是原则性的问题。满足于简单的口头说教,使道德教育始于口头,却止步于行动。说得越多,学生听得越烦。仔细想一下不经意的举手之劳带给别人的方便,将会引来别人赞叹的目光。只可惜我们学校的道德教育对学生太缺乏这方面的训练,更没有给他们搭建一个道德实践的自觉平台,致使不少学生言行不一,在双重人格的支配下,说着冠冕堂皇的话,暗地里做着无法启齿的丑行,时间久了,一旦暴露,就会出现难以预计的后果。

现在看来,校园暴力事件的频繁发生在提醒我们:学校教育已经无法从根本上和源头上来治理和消除出这一问题。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各自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职责,首先从教育入手,以教育为主,让绝大部分对社会需求适应良好的人沿着健康的人生轨道不断去完善自我。但对少部分无可救药的害群之马司法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果断处理。打击极少数,保护大多数是法律永恒的任务,对这一点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面对校园暴力,法律部门应该出面并果断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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