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又是一年辞旧迎新,在党中央严整“四风”问题的新常态下,曾几何时,公款购物、旅游、接待等享乐、奢靡等不良风气,已经得到有效遏制。现如今,节假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已经在各地、各部门形成常态,很大程度上扭转了风气,节日气氛得以净化。 中办、国办几乎每逢重大节假日都会发文,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节日风气整顿和预警,实际上,这样的发文确实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警钟需要长鸣。重要关头,还需高层“提醒”? 这又从侧面反映出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倡廉工作还不够深入、不够彻底、不够入脑如心。值得一提的是,经过这几年的工作,大部分党员干部确实从行动上保持了廉洁,从认识上彻底体会到“为官”等于“清贫”的本意,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实际上,少部分对“节假日不允许购买礼品”是颇有微词的,认为自己辛苦了一年,组织上也应“表示”一下。其实,这样的思想是很危险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换来群众的赞誉,就是对自己最好的“表示”。好的做法需要制度化,节日反腐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即能杜绝节日腐败,祥和跨越新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