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利用手中职权,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工程项目、拆迁腾退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6年间收受款物近600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纪海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腐败被曝光后,小官巨贪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他们贪污受贿少则千万,多达数亿元,其贪腐程度让人为之咋舌。俗话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官不在大有权则灵,这些掌握着“实权”的小官贪污腐败起来,一点也不比“大老虎”逊色。 在这起案件中,纪海义只是一个乡科级干部,这样级别的干部在我国有几百万,都充实在各个基层的管理岗位,他们虽然职务低但是权力却一点也不小,就拿本案的主角纪海义来说,可以轻轻松松用手中的权力获得每年千万元的收入,其贪腐能力实在是让人既钦佩又惊讶。由此可见,如果放松对这些基层干部的监管,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 可以说,基层腐败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是多方面的。他们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是司法腐败、执法腐败,还是各种依靠公权力以权谋私,或者是比较普遍的小贪腐、不廉洁、铺张浪费的问题,虽然数额可能不大,但是涉及面却非常广,影响极其恶劣。换句话说,就是这些“苍蝇”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对于“小官巨贪”的频繁出现,给我国的反腐工作敲响着警钟,那就是对于官员的监管,不应以其职位高低而有所区别,而更应考量其利用手中权力搞腐败的风险。因此,要杜绝“小官大贪”,除了加强上级部门和公众监督外,更重要的是革除腐败的土壤,用制度和法治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真正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刚性约束,只有这样贪污腐败才会最终销声匿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