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费近年来涨幅之大让人吃惊
时间:2013-05-23 19:37来源: 作者:晏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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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收取学费理所应当;物价在涨,培养成本在涨,大学学费未尝不可以上涨。可是,大学学费据何而定,这是有章可循的,不能随便上涨,更不可想涨多少就涨多少。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根据1996年原国家教委出台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召开听证会,拟提高广西高校的学费标准,包括10名消费者代表在内的24名听证代表一致投了赞成票。根据听证方案,广西高校的学费标准拟调整为每生每学年平均5077元,比现行平均标准3727元提高了36.2%。自治区物价局表示,新的学费标准最快将于今年秋季入学时起实行。
大学学费一下子提高36.2%,涨幅之大让人吃惊;24名听证代表全部投了赞成票,如此“意见一致”更让人吃惊。对于正在备战高考的广西学子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坏消息。
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收取学费理所应当;物价在涨,培养成本在涨,大学学费未尝不可以上涨。可是,大学学费据何而定,这是有章可循的,不能随便上涨,更不可想涨多少就涨多少。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根据1996年原国家教委出台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到位。”
这就是说,25%是上限,也是高校收费政策的“红线”。虽然国家教委早已改称教育部,虽然该《办法》已“暂行”十多年,但既然没有废止,且没有新办法出台,它便仍然有效。
而广西的情况是,根据成本监审,近三年来广西高校的生均教育成本为14667元,按照学生最多分担25%计算,大学学费平均值应不超过3667元。很显然,现行3727元的学费标准已经超越政策“红线”,可他们仍嫌不足,还要一下子提高到5077元,相当于生均教育成本的近35%,大大突破了政策“红线”,明显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广西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广西高校现行收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13年间未有调整”,似乎要以此证明大幅度提高学费的合理性。可事实上,现行学费标准已经偏高,恰恰说明13年来广西高校一直在向学生多收费。
广西的情况并非个例。按照现行学费标准,广西高校的学费水平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列第28位,即使调整到5077元也排在20名开外。这说明,其他很多省份的大学学费远高于广西,同样大大突破了政策“红线”,学生分担比例远超25%。从2000年至2007年前后,由于社会舆论一直紧盯大学学费不放,教育部年年下发通知,很多高校的学费一直没做调整。但随后几年,由于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管放松,很多高校学费出现“报复性上涨”,以至于25%的政策“红线”形同虚设。
高等教育虽不是义务教育,但大部分成本应由政府承担;大学学费虽可以上涨,但学费占教育成本的比例不能突破25%这条“红线”。我国高校中特困生、贫困生所占比例高达20%,学费上涨无疑会让更多学生上不起大学,同时让很多穷学生上不起好大学、好专业。所以,大学学费不仅事关学生的经济利益,而且事关教育公平,事关弱势群体向上流动的机会,事关社会公平公正。
时下,高校铺张浪费的丑闻迭出,贪腐丑闻也时有耳闻,致使教育成本虚高,教育质量下滑。高校不厉行节约,不注重提高教育质量,却总是伸手向学生多收钱,对此,有关部门得管一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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