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赵横城村村支书赵瑞河介绍,新的“村约”规定:村民家里办丧事、周年的,街坊邻居、朋友亲戚要主动帮忙,不设席不坐席,招待统一是大锅菜和馒头;家里办红事的,同样是街坊邻居、朋友亲戚要主动帮忙,不设席不坐席,但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为女方亲戚设席宴。(群众路线网 5月4日) “村约”---村民团结的保证 一个家,要有家规才能意见统一,一个村要有村约才能团结村民,大至一个国家,有了法律法规才能规范国民,团结民心。村约是一个村所有村民意见的统一,也是村民意愿的反应,同时也是村自治的必要条件。村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村民们的一致信仰和统一习惯,因此具有号召力和感召力,同时也是村民们精神意志的体现,因此对于团结村民,和谐治村具有重要的意义。 “村约”---群众治奢新方法 目前大操大办之风,依然很“盛行”,村民们都在反对大操大办,有些村民甚至没钱送人亲,连个人生活都成问题。而村约的形成,明文规定了,制止大操大办之风,这也是广大群众所期盼的,因此大家都会去遵守,从村民到村,再到乡镇,以点带面,盛行的“大操大办”,会被削弱,农民的血汗钱也能得到节约。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奢靡之风。 “村约”---建设和谐社会的新举措 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需要领导阶级的统治和管理,更需要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而村约的制定,正是人民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好方法,有了村约,群众的行动就能统一,精神意愿也能达成一致,村民团结了,自然就和谐了。 村规民约,是在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背景下,尊重群众意愿,为民解难题的一大良策,值得借鉴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