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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财产申报需要有“紧箍咒”

时间:2014-06-05 21:33来源: 作者:江文 点击:
陕西省规定,考察对象在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的2日之内,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笔者认为,陕西严格要求干部,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

今年5月中旬,陕西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落实中央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是会上讨论的重点内容之一。(6月5日 人民网)

陕西省规定,考察对象在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的2日之内,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笔者认为,陕西严格要求干部,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并且明确提出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这无疑是为干部财产申报戴上了“紧箍咒”,值得赞赏。

每个人都可能有私心,不希望财产公开、透明,想在规则范围内尽可能钻一些孔子,保留多一些实惠,是人之常情,任何国家、社会都不例外,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有此想法也不足为奇,因此作为党委就必须从制度建设上入手,通过制度建设,让每一个党员干部认识到瞒报、弄虚作假付出的代价可能远远大于获得的利益,让那些因为瞒报、弄虚作假的“失信”干部记忆深刻,承担严重的后果,这对党员干部无疑是一个震慑作用,这对保证党员干部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无疑是很有必要的。

由此看来,党委在党员干部财产申报上画好红线,先给党员干部“约法三章”,为党员干部的财产申报戴上“紧箍咒”,这对于党员干部在财产申报上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瞒报,是很有好处的,这也无疑警示党员干部,应该襟怀坦白,坦坦荡荡,如实地向党委、向群众申报自己的财产,这是做人、做官都必须尽到的义务和责任。

如果我们对党员干部的财产申报不戴上“紧箍咒”,就会让瞒报、弄虚作假风盛行,这既让党委威信降低,又在党员干部队伍形成一种不诚信风气,这对良好的党风、政风都是有害无益的,必须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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