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村干部贪污腐败的案件屡见不鲜。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村干部却是贪污腐败的大蛀虫。就拿江西婺源多名村干部借惠农工程敛财的事件来说,它主要涉及到的领域为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公益林补助资金、国家粮食补助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村阳光工程建设资金、民政补助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款等。这些强农惠农资金项目都是国家为扶持农村建设而设立的。然而这些村干部却把强农惠农的资金纳入自己的腰包里,富了自己穷了村民。 农村的基层组织虽然不是一级的政权组织形式,但却是政权在基层的延伸。村干部每天和村民打交道,可以说是和村民最亲近的人,同时也是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推动者和实践者。村干部的责任心和行为直接关系到这个村的发展和稳定,所以对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治标需治本,要惩治中国的贪官污吏,还必须从源头上治起。村干部虽小,但人数众多,汇聚在一起仍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再富有的国家如果贪官横行,要不了多久也会亏空的。所以不要因为村干部官小而忽视。 其实从江西婺源事件来看也暴露出许多的问题:一是上级单位监督不力。二是村民只顾种地,不过问村上的事,监督意识不强。三是村干部在村里工作时间长,树立了一定的威信,造成独断专行的局面,村干部独揽大权。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还是要拿出点实际行动,才能让群众满意。一、多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加强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和抵制诱惑的能力。从思想的源头上筑牢防腐的防线。二、强化农村基层建设,切实推行村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村财及时公开,让村民了解村上资金的流向。三、政府大力整治腐败村干部,起到警示和威慑其他村干部的作用。 由此可见,现阶段治理村级反腐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强制实行村务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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