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贫县”四川宣汉县走访时发现,当地减停低保6350户,其中违规办理者高达1400多户。有的干部借低保确认权受贿,收受村民礼金才给村民低保;有的干部将低保指标当贿赂送给上级领导的亲朋好友。触目惊心的现象发人深省:惠民的低保缘何一再成为基层部分干部行贿、受贿的途径?(7月17日,中国新闻网) 诚然,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低保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最近频频传出“失守”消息。一些地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纷纷开展低保核查专项行动,一批错保户、“关系保”被及时清理。为何在农村更易出现错保?对骗领低保应当追究什么责任?如何纠偏,让保障最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救助款不折不扣、精准发放到真正的低保户手中? 不得不说,当前国家有很多惠民帮扶好政策,要实行好这些好政策,中央自然要下拨且逐年增加的庞大的资金,然而,这些资金被一些不需要的人领用了,就体现不出这些好政策的价值。 如何医治骗领顽症,让国家下拨的救助款精准地发放到真正的低保户手中?有学者曾建议,适当条件下,政府可购买公共服务,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形成专业化社会机构、上级政府、村委会三级力量,促使农村低保工作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 笔者认为,要遏制骗领、冒领低保资金,一是需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让冒牌低保对象及时被发现、被清理;二是加大低保户信息公示力度,引入群众监督。只有全面暴露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才能真正让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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