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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森茨威格论世界、人和上帝

时间:2010-11-05 18:10来源:半壁江原创文学网 作者:中国思想论坛 点击:
一.论世界 现今,世界观(Weltanschuauung)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它非常自然而明显地表明,世界应当被看到。然而,事实,人们至多只熟悉世界的某些片断。这些片断仅仅与数量有限的事物、人和事件相关。如果只是把此种由偶然汇聚在一起的片断所形成的松散集合

  一.论世界
  
  现今,世界观(Weltanschuauung)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它非常自然而明显地表明,世界应当被“看到”。然而,事实,人们至多只熟悉世界的某些片断。这些片断仅仅与数量有限的事物、人和事件相关。如果只是把此种由偶然汇聚在一起的片断所形成的松散集合体当作世界,那么,拥有一种世界观也不会产生什么有害的后果。可是,世界观一词有时却跟一种不是那么谦和的主张结合在了一起。在这里,该词所意味的东西要远远多于一条被动地允许事物、人和事件之流从中流过的河床。世界观被视为一个碗,观察者将它浸入水流之中,使之盛满水——但并不满到碗边——,然后他以专注而惊异之情盯着这只碗。他所注视的是这只碗,而不是河流。这条河流无法阻挡,对于阻挡它的那些企图它也不在意;它总是不断的向前奔腾。然而,这只碗却可以被浸到河流之中,并被随意地从水中舀起。
  
  举起这只碗,并自我思量。某物一旦从实在的对象之流——对我们而言就是世界——中被孤立出来,那么诸如“它是什么?”“它在本质上为何?”这样的问题就不可避免地被提出。此类问题一遍遍为人们所重复。而问题的答案却总是千篇一律,即无论它是什么,它都不是它所显现的样子。那么,它看上去像什么呢?其实就是世界。而这仅仅是现象(appearance),一种假象(Schein)。但是,它“本质上”究竟是什么呢?
  
  有几种答案会映入人们的视野;这些答案中,每一个都表现了从某个特定的角度所看到的现象(phenomenon)。首先,它可能被看作是纯粹的现象,一种假象。这里,我们避免对“本质”给予进一步的阐释,而是要抓住这个单一的陈述。然而,我们要探究到表层下面。只需轻轻一瞥就足以为我们清除“本质的神秘性”;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在表层以下无物存在。世界的本质就是虚无。许多世界观,甚至是宗教,都已经愉快地获致了这种终极智慧。
  
  人们也可能从这种假设出发,即现象隐藏了“某物”,而后者并不是单纯的现象。于是,世界并不是它看上去的那个样子,而是某种完全不同的事物。但不幸的是,在世界之中,几乎没有什么完全不同的事物留下来。“世界”,这个术语内容丰富包罗万象。但有两个词幸免于难。其中第一个词就是“我”(I)。毫无疑问,这个词在哲学家中甚受欢迎。到底是谁与世界相遇呢?就是我。通过与世界会面,我的“自我”得以存续。我思故我在。我的“自我”是唯一的确定性。世界是现象,是假象。然而,它确实向我呈现。这已不仅仅是假象。这是“本质”。由此,我们可以说,“自我”就是世界的本质。这句话可以涵盖所有的哲学智慧。当然,此中也有着各种差别以及“不同的思想派别”,而且我也得知,这些差别是十分重要的而有影响力的。
  
  然而,支持这些差别的所有努力,无论是宏大的还是细微的,最终都是没用的。我们没有理由为“自我”赋予它本身根本就不具有的确定性。我的“自我”当然不能声称自己占据了这种优先地位。由于它是我的,那么它就是世界的一部分,也就不能与它所相遇到的其它“自我”分离开来。任何相反的说法都立是基于“自我”之中那超个人的东西,也就是,它意识到自身独特个体性的能力。严格来讲,在我自己的范围之外,我唯一无法遭遇的就是我的自我意识。可是,当把它当作一句断言时,这种意识却可以在自我之外相遇。无论好坏,我都会被迫接受他人的说法,即他们也拥有自我意识,尽管那只是他们的自我意识,而不是我的。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有多少具有不同意识的“自我”,世界就有多少“本质”。为了避免这种荒谬,我们不得不回复到某种抽象的意识自身。然而,对于这种“意识自身”,我们一无所知。而且,对纯粹的超个人意识给出的定义也排除了知识的可能性。因此,自我在企图成为世界之本质的时候遇到了阻碍;最终,它被证明是虚无。它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对象”,而是虚无。要想证明它的主张,它就必定是虚无。结果是,世界的本质是“虚无”。在“现象世界”的核心之处空无一物。为了这一点有趣的信息,我们似乎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就此来说,我们被告知,错误在于我们自己。我们已担负了一项荒谬的事业——哲学。这种哲学正确地认为,世界肯定是与它所表现出的样子完全不同的某物。但是,这个某物却不能与自我等同。“自我”也栖身于世界之中,而且它可能是所有“现象”中最成问题的。存在于现象后面和下面的肯定是完全不同的某物。世界向自我呈现,反过来,自我也向世界呈现。见证者在作证之时也得到了确证。关于世界现象最令人惊奇的事实,不是“存在着现象要向其呈现的某个人”。明澈的眼睛看到一束阳光,但并不能解释光源。正是阳光照亮了眼睛,驱走了黑暗,并对反射其光线的虹膜产生了影响。耀眼的光线告诉我们有一个明亮的光源。没有火也就没有火焰。光在没有眼睛看见它时依然闪耀,但是它却不能没有自己由之而出的光源。光向之呈现的并不是人,而是那个燃亮光线的他(He),是照明者,而不是隐藏在现象之后的被照亮的人。存在于世界后面的是上帝,而不是人。
  
  上帝?他是谁呢?刚才,我们已经揭示了将自我假定为世界本质的那个论证的空洞性。但是,这会不会是以第二个空疏的词来欺骗我们的另一种企图呢?我们知道,最终将不可避免地得出神秘主义答案。然而,神秘主义就一定能比哲学更有道理吗?除了认为他(He)与世界以及世界的本质“完全不同”之外,人们对他(Him)还能知晓些什么呢?一个人敢于将现象世界中的某物——无论是什么事物——称为神圣吗?这将足以剥夺上帝的一个重要特性,即他与世界是完全不同的。按照通常的说法,世界是现象,而且只是现象,那么,上帝在世界之中的任何显现也将只是现象的反映吗?世界之中任何承担上帝之名的事物——例如,深入人心的炽热信仰,以及在祭坛上献给他(Him)的火焰——都只会被视为闪烁的微光和现象。这样的上帝不可能与作为显现现象和所有“现象”世界托管人行事的上帝有任何共同之处。但在作为现象的托管人的上帝与现象在其中再现的自我之间有着显著的相似性。上帝如果偏离了纯粹和绝对的虚无,那怕只是毫厘之间,那么他也不能作为超越的现象而被接受。要成为本质,他就必须是虚无。我们已经再度试图穿破现象的面纱,而我们辛辛苦苦所展示出的也只是虚无。实际上,我们又一次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虚无”确实就是作为现象(既可以是单纯的现象,也可以是某物的现象、对某人呈现的现象或关于某物的现象)背后本质的那个“秩序”(order)吗?就没有其它出路了吗?难道不可以现象就是万物,万物也只是现象吗?在现象之外,根本无物存在,即使是“完全不同”的事物也不存在,难道不可能如此吗?如果这一点得到承认,那么,我们难道不能说,世界就是万物(Alles)吗?因此,人,他自身的现象,只反映出幻景的一个片断,或者,确实是完全的幻象(为什么不能呢?)。上帝只是镜中火焰所投射的阴影,或者可能是镜子上的玻璃发生的反射。
  
  毫无疑问,这就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世界。它是一个不分内外、前后、这儿那儿和最先最后的世界,一个除了自身之外拒绝承认任何事物的世界。但是,即使是这种承认也会被它所持的观点否定掉,它认为自己是单纯的现象,既不为任何事物所照亮,也不照亮任何事物。它是一个除现象以外根本没有任何实在性的世界,是一个由现象的多边折射所形成的世界。现象只为现象以及更多现象的根源所映照,除了现象之外它不放映它物。现象之间普遍的相互作用没有任何界限。因此,若将它视为一个全体,只能是一无所获;全体应当有边界,它们的形态应当具有实在性,而不能仅仅是一个现象的反映。
  
  的确,我们知晓这个世界,它属于“科学”。今天,科学构成了仅次于“哲学”和“神秘主义”的另外一种力量。它提出了很多毫无限制的主张,而且这些主张很容易得到满足。发现一束新的经验之光就可以使它兴高采烈;如果通过重新排列发光点而获得了另外的光线,那它也会感到欣喜,而且这种知足每天都有。如果科学可以把现象在反射和偏斜方面的无限可能性用图表表示出来的话,它就可以达到终极的满意。然而,这种满意却终究无法获得。
  
  世界的本质就是现象,没有界限、没有规定。而现象的这种无规定的特征就是虚无性。正是这种虚无性必须持续不断的得到再确认。就这方面而言,它并不像那种被视为自明的,并为那些从一开始就把世界看作单纯现象的人所接受的虚无性。毋宁说,它是另一种虚无性,即只有当它得出自己永远无法达到自身目标这个结论时,它才意识到自己的真实特征。如果它不以接近无限这样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这是一个对任何学过数学的学生都非常显而易见的悖论,尽管它似乎困扰着很多的学者——来欺骗自己的话,它就会意识到自身的虚无性。所有现象的总和并不创造出存在(Being),而且,即使相反的情况可以发生,也只有当现象不再是现象之时。世界是现象正是这种独特的世界观的基础。存在必须是某种静止的事物,而不是现象,简言之,它不是“本质”。它必须存在。
  
  也许这就是答案?围绕着现象世界之本质的问题,人们所给出的其它答案都已被证明为无效。我们发现那些答案,“虚无”、“我”、“上帝”、“万物”都被还原为第一个答案,即“虚无”。这个最后可能的回答是否能够经受对这种还原所进行的检验?在说世界是某物之时,我们得到确证了吗?
  
  “某物”是一个简单的语词。它是否因其简单性而归于琐碎呢?这样的一个词能作为恰当的回答吗?那些不耐烦的父母不是轻率地使用这个词来减少孩子们的好奇心吗?而且,即使我们认真地接受了这个回答,即使我们说“世界是某物”,难道这不是“它实际上是……”这种类型的答案之中的一个例子吗?同时,我们也不能指望出于普通的常识就会接受它。是的,我们在此有“它是……”这类回答,但为什么呢?既然问题在于探究“本质”,那么由之而得出的答案也必须采用相应的形式。然而,我们的答案以其缺乏做出推论的根据为其最主要的特征,并与那些坚持探究“更深层次的区域”以便阐述“本质”的答案有很大的区别。后者自称一种终极的深刻,而我们的回答却不求深刻,固守于表面。不想讨论终极性问题,只想讨论首要的问题。它也不希望人们抓住不放。它只是一个开端。它不把自己标榜为真理,然而它确实渴望变为真实。因此,它只是一个跳板。
  
  从这个跳板上跳下去,并非不可能,也不会很困难。一个人除非从世界是某物而不是虚无,而且某物既不是我、不是上帝、也不是万物这种老生常谈说起,否则,他可能会破坏获取世界之知识的任何可能性。无论这个过程是被一个正在思考的人有意识地接受,还是在生活之中被无意识地接纳,都没有关系。人们会将其走向这个回答的第一步视为生命和思想持续过程的一部分。在为最初的目的服务之时,它会表明,这个回答根本就没有终结,正如式之存在的问题一样,它也是不完整和不确切的。
  
  世界是某物,也就是说,它不是虚无,但它也不是万物,根本没有别的实体。初步性的知识预先假定出,名为上帝和我的其它实体随时都在接近世界,通达世界。提到世界紧接着就要提及人和上帝。只是因为世界进入了包含它自己以及万物那条河流,世界才成其为某物。本身不是世界中的一部分而且也不宣称自己是世界之“本质”的某物将世界拉进这条河流之中。世界以一种纯粹外在化的方式与这个某物粘连着,这显示出,存在着可以在世界之外得到考查的某物。上帝与人确实外在于世界,不是世界的内在因素,也不是其“本质”。因此,我们最终发现了作为万物——包括发生在世界中的各种事件——伴随者的某物,而且它外在于所有事物,这就是语词。语言不是世界,它也不会做出这样的声明。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呢?与“思想”不同,语言不能被设定为世界的“本质”。如果世界确实是某物——该物允许那些外在于世界且不是世界之本质的其它事物存在,那么语言就只可能是一种事物,它必须是世界与这些他物之间的桥梁。这正是语言之所是。
  
  究竟是什么跨越了我的自我与世界之间的裂隙呢?而且,既然我是世界的一部分,是它的公民,那么我如何才能在我自己与世界之间做出区分呢?我难道不就只是部分中的一个部分,公民中的一个公民吗?我思考世界,我在思想和观察中反映世界,这样的论证最终被证明是无效的,因为世界反过来也会反映我,就像它再思考和观察。因此,我的思想不能是世界的本质,相反的设想也迫使我将思想还原为它自身所是的那种虚无。语言不会做出这样的主张。它不能,也不想成为世界的本质。它只给世界上的事物命名。亚当给出名称;这样语词找到了通向事物的道路。说出一个语词就等于贴上一个标签,以便为人的在场做见证。语词并不是世界的部分;它是人的标记。
  
  事情仅仅是这样吗?病态的理性对语词所抱有的那种典型的不信任已经证实。毕竟,人们肯定已在某个时刻开始命名。即使今天,我们通常也可以确定一个事物是在何时被命名的,是何时被从隐秘状态中发现的。而且,人类的语言相当模糊;一个事物总是为多种语词所包围,而且几乎没有两个语词具有严格同一的含义。那些使用相同语言的人甚至不能互相理解。那么,语词对于它所从属的事物会产生什么意义呢?很显然,人类的语词就其自身而言是不充分的。而且,可以确定,个人通过其命名活动所开始的活动将会持续到公共语言的最终目标实现的时候。每个语词,只要它一出现,就要求具有持续的力量和跨越时间之流的能力,这样,它最后才能成为终极的语词。人类的语词——无论它何时被表达出来,都是一种最初的语词——将融入于那从一开始就是最终语词的上帝语词之中。语言形成复合名称和双重名字的意图以及它创造这种名称的能力,会以一种方式显示出人们随时可能遇到的事物就可以命名它。进行命名是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也是人们一直都在行使的权利。所需的一个条件就是命名者必须实际地面对事物,在此阶段名称只是一个名字。而且命名者向其展示被命名之物的那个人或那些人必须在场。亚当是如此进行命名活动的,而他的后代也是这样。
  
  除了这些名称之外,一个事物还有它没有接受的名称。它已经拥有这些名称。它们也可能已经成为“名字”,并于某个时刻第一次被说出。然而,它们一旦被说出,就会与事物粘合在一起。从此以后,该事物就会以那个名称而被提到。事物同样也拥有保持既有名称以及接受新名称的权利。任何给出旧名称的人都可能不在场,甚至是死亡;但是,即便如此,他所给出的名称依然与事物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每个新名称都必须与旧名称相协调。事物汇集名称,而且它的这种能力不会穷尽。给予名称是人的特权,而使用名称是他的责任,一个他不是很情愿但是却必须履行的责任。人们有义务去传承旧名称,占用它们,并将它们翻译成他自己使用的名称,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人类的延续性。人类一直都不在场。在场的只是这个人或那个人。然而,通过语言,通过其内部的转换和翻译法则,事物却与所有种族的人联系在一起。这些语言法则要求每个新词都要面向旧的。
  
  人类在哪里才能显示自身的在场?当然不是在人的语词中,而是在上帝的语词中。在所有的书中,圣经得到了最为广泛的翻译,这绝不是出于偶然(它可能是第一部被翻译的书)。上帝的语词包含这种确定性:它将成为所有人的语词。我们所说的是确定性,而不仅仅是一种可能性。上帝的语词对任何人来说都不会没有意义,而且他的在场也是它所包含的;人的语词意指说话者以及他向之说话的那个人的在场,上帝的语词也是如此。假设上帝的语词成为所有人的语词不是必然的,那么我们也应当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视为“文明”的诸多方面之一,或诸如此类的事情。但是,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于人们的良好意图,即把自己新近构造的名称融入到由已经给定或将要给出的名称所形成的语境中,因为这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进行这样的结合乃是人们的义务。他需要那些不在场的名称,而且他毫无例外地需要所有这些名称。尽管它们可能永远不在场,但他必须将它们纳入自己的考虑范围之内。因其不在场,所以这些名称并不强行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对上帝来说,人和这些名称都在场,它迫使人们时刻注意。由此,事物不断地保持被命名的权利,以及通过名称而被提及的权利。
  
  世间之物无一不是通过无数在密切联系中被说的语词来分享人和上帝的语言。在世界中的所有事物之上,语言都贴上了上帝和人的标签。事物一旦被世界认作为某物,它就获得了连续性。该事物不是现象和假象;它是事物。它并不在孤立和静止的状态中获得定义;“是‘某物’”这种确定性并不是通过深入到实体的深层而获得的,而是通过采取打开水闸并允许它自己就是其中一部分的那条河流将其淹没的方式取得的。我们的病人发现自己不能购买一块黄油,因为他不能利用上帝给予他的权利,不能利用作为人所享有的赋予名称的特权。他对名称和其它事物的连续性失去了信心;他已放弃了自己做人的权利。正是由于他不相信语言的神圣特性,他才开始对他自己和其他人给予事物的名称没有把握。从他一直坚执于语词就“是”事物以及他的语词就是其他人的语词这样的立场,我们就可以推出这一点。而且,我们已经了解到,这些都必须被抛弃。事物首先存在,然后就立刻会要求一个名称。它的名称将它卷入到事物之流中,由此,与事物的本质有关的问题就变得毫无意义。最终,世界甚至会被证明只是全体中的一个片断,不是“本质”,只是一个部分,一个将会有某事在其中发生(geschenhen)——就像在其它部分中发生一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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