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山东省纪委对菏泽市副市长刘国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人民网 10月 8日) 经查,刘国生在担任郓城县委书记、菏泽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与他人通奸。 这是一起官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典型案件,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官员的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违规用人,借人事变动、提拔干部之机买官卖官、索贿受贿;二是违规用权,利用手中的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由此可见,手中有权的领导干部更易利用职务的“金勺”为自己“舀进”贪腐之食。 去年底,在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中提到,近四年来查处的受贿、行贿犯罪人数共计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9.5%和60.4%。 由此可见,跟国家公职人员职务有关的犯罪依然呈现出上升趋势,而这一类的犯罪恰恰是老百姓的“心腹大患”,是最让百姓痛恨的犯罪之一,也正是由于这一犯罪率的高发,才导致了干部形象受损、政府公信力下降。 实权部门的副职当然也是最容易被腐化的人群,正如某知名律师说的那样,“掌握某一个领域的实权部门,权力比较实,腐败的风险就比较大。在那个位子上就有人给你送钱,所以没办法,自己要是没有抵抗力,就防不胜防。”据统计,在十八大落马后的49位省部级及以上的高官中,落马时担任或落马前最后担任的职务为副职的就有35人,占总人数的比例达到了近四分之三。这些掌权之人利用“优势资源”进行职务犯罪,不仅给国家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和损害,更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目前,实权副职“难监管”,是很多地方的共识,他们认为重要部门的副职权利实,导致监管渠道受限。无可否认,这部分人确实有一定的监管难度,但只要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毅力,以“刮骨疗毒、壮志断腕”的勇气来对待和治理,就没有堵不住监管缺口,没有拿不下的苍蝇老虎。 同时,对于“实权”副职和“要害”副职的监管,要出台针对性强的监管措施,必要之时更应“量身定做”监管措施。在不断加强个人廉政教育、设置岗位风险等级的同时,更要出台科学、严密制度法规,严格约束副职的权利,尤其要将分管重要工作的副职纳为重点“盯防对象”,让他们时刻铭记“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