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2月2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等6个意见和方案,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12月2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在以往的公务员职务制度之下,基层公务员特别是县级以下公务员,由于基层单位级别低、职位少、人员多,基层公务员难有晋升职务的机会。许多基层公务员穷其一生到退休时还在科员的职位上挣扎,职务上不去,相应的工资待遇也上不去,严重打击了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而《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为我们基层公务员开辟了新的晋升通道,即从职级上来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使基层公务员能够更加安心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就是给所有的基层公务员涨薪,而是意在让一部分工作干得好的基层公务员享受职级待遇。所以可以说这是一种激励制度,打破了以往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也使我们的制度更加趋于公平与合理。 虽然,该《意见》着实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了晋升通道,但是《意见》最终如何落实?怎样落实才能服众等等接踵而至的问题又摆在面前。此时《意见》的具体细则还未公布,笔者个人认为评定职级的条件以及如何保证其公开透明应该是广大公务员以及公众所关心的焦点。现在正在打造服务型政府,是否可以考虑将群众对公务员的评价纳入到职级考核条件中来。或是推行采用第三方评定等措施来保证其公平性。总之,只有保证了职级评定的公平性,才能真正激励公务员队伍的士气,也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萧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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