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6日开始,《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和单位盖章就成为了历史。职工提取公积金不用先到银行网点领取《申请表》,再回单位盖章核实确认了。职工们只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就可直接到公积金窗口办理。(9月9日厦门网) 现在回过头来看以前的规定,不免让人兴叹。公积金是居民个人存储的社会保障资金,虽然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具有制度规定上的强制性,但这并非就可以不尊重持有人的权利。毕竟,公积金为持有人所有,他们应该享有相应的支配权力。职工使用自己所有的公积金,凭什么要单位盖章?有专家指出,我国公积金的使用率只有50%-60%,闲置的不保值、增值,通货膨胀就会贬值。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或归咎于公积金制度过于繁琐,影响了公积金的利用效率。 当然,作为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公积金是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帮助,也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如果公积金可以随意提取,让公积金名存实无,显然不符合公积金制度的初衷。但是,这样的制约,凭“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提取证明材料”也足够了,“先到银行网点领取《申请表》,再回单位盖章核实确认”,完全是多此一举。 公积金流程再优化,体现了制度设计的以人为本。在流程优化上或只是一小步,但不失为社会管理的一大进步,值得为之点赞。当然,更需要的或是反思,还有多少的繁文缛节依然存在?显然,于秉持“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在制度的范畴内,设计出最简洁的办事“路线图”,少一点无谓的权力干预,让每一项制度都充满人性化、人情味,公积金流程再优化完全可以作为一面用以对照的镜子。 少盖一个公章 多份制度温暖 2014年09月10日江南晚报 钱夙伟(湖州) 从9月6日开始,《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和单位盖章就成为了历史。职工提取公积金不用先到银行网点领取《申请表》,再回单位盖章核实确认了。职工们只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就可直接到公积金窗口办理。(9月9日厦门网) 有专家指出,我国公积金的使用率只有50%-60%,闲置的资金不保值、增值,通货膨胀就会贬值。而这一部分原因要归咎于公积金制度过于繁琐,影响了公积金的利用效率。 公积金流程的优化,体现了制度设计的以人为本。在流程优化上或只是一小步,但不失为社会管理的一大进步,值得为之点赞。当然,更需要的或是反思,还有多少的繁文缛节依然存在?显然,于秉持“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在制度的范畴内,设计出最简洁的办事“路线图”,少一点无谓的权力干预,让每一项制度都充满人性化、人情味,公积金流程再优化完全可以作为一面用以对照的镜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