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陆续发生教育培训机构倒闭事件。一些预付了巨额培训费的学生家长,四处奔走,求爷爷告奶奶,也很难拿回自己的预付款。(10月20日《南方日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新颖的消费方式随之出现,预付式消费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催生出的一种新的经营模式。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在教育培训、商业零售、美容美发等培训、商业、服务性行业普遍存在。 但是,在这一消费方式日渐火热的情形下,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并没有对其实行及时有效的监管,最终导致了一些商家在关门后携款跑路,消费者索赔无门的事件发生。如此以来,不仅给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加剧了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其实,针对这一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早在2011年5月就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对预付式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相关只能部门的工作缺失或失职,造成了上级的规定沦为一纸空文。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理当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在实际工作中维护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但是,从目前预付式消费存在的问题来看,一些职能部门或因事情复杂相互推诿,或因事情牵扯太广不作为等等,导致群众利益受损。 目前,正值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专题讨论依法治国。对于国家出台的各项法律规定,我们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而对于一些公职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惰政行为,也应该有具体的法律来约束。 群众作为消费过程中的直接参与者,如果没有健全的监管体制对其进行保护,影响到的不仅是群众的利益,也让政府的公信力受损。唯有职能部门切实履责,为群众竖起坚固的监管城墙,才能确保消费的权益不受损或少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