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多名残疾人致电本报表示不解:残联冬季送温暖,不送棉衣、被褥,却给每人发了两套少女裙裤。他们中的一些男士称,四五十岁的男士,被送了少女裙裤,心里感觉特不舒服。省残联有关负责人回应称,这些衣物系上海一家知名女装厂家无偿捐赠,因全系女装,因此,无法根据需要发放。(12月11日 网易新闻) 从表面上看,出于保证捐赠物品质量和库存不便等因素的考虑,慈善机构送出的是“反季节”物品,如冬天送夏天的衣服,无可厚非;毕竟,冬天来了,春夏天还会远吗?衣服留着夏天穿也不迟。再者,给一些男士送的是少女裙裤,虽然“送错了对象”,但并非一无是处,男士再转送给自己的女儿或亲属,也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 向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献爱心”,本是好事一桩,然而,大冬天却捐裙子,这样错位的“爱心”,让受捐者感受的不是温暖而是“被施舍”。细究之下,却发现事出有因:原来,这批女装系上海一家女装企业无偿捐献给中国残联,双方签订协议,该企业每年未出售的女装库存,均无偿捐赠。但冬天给残疾人发裙子,男士也领到了裙子,肯定是不合适的。笔者感叹到,关爱残疾人,还需量体裁衣。 其实,郑州残联部门也有苦衷,他们说今年就有这家女性制衣厂捐赠了裙子,如果放到夏天再发,害怕保存不善发霉,不给男性残疾人发裙子,又害怕留下爱心歧视的嫌疑。企业本是一片好心,公益组织也都为此在出力流汗。就这出“闹剧”本身看来,双方本质都是“献爱心”、“送温暖”。但是,如何让爱心是温暖的,而不是尴尬的,却需要思考。所有爱心行为都应该有“量体裁衣”的美好。这种“量体裁衣”不仅仅限于衣服,而是指爱心需要有效对接,不能一捐了之,更应该看看弱势群体需要什么? 笔者认为,以行政化手段变相摊派的“慈善”,则是建立在剥夺受捐者尊严之后的伪善,或者基于某种政治、商业目的的作秀罢了。因此,真正的慈善必须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本着无功利的原则,将温暖送到被捐赠人的心坎上。所以,反思“冬日送裙裤”,不能止于换物,更需换思路、换作风、换方式。(作者:曾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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