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间,村委会在小卖部赊账共计5.9万余元,个体户张女士拿着前任村支书写的证明起诉要钱,结果现任村支书不认账。近日,通州法院综合证据判决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新华网11月6日) 近年来,“民告官”的官司常能引起了媒体的争相报道和广大网友们的强烈关注。镇乡干部吃饭大白条,乡村干部买东西打白条,一张一起的欠条,死不认账往往令人瞠目结舌,不断地质问着我们的政府公信、威严。 近日,北京的张女士就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举道,她所在村的村委会为了给村民发放福利,多次从她经营的小卖部购买副食等商品,每次都只是记账不付钱。从2008年到2012年间,村委会共计在她的店里花费7.7万余元,其间陆续支付了货款1.8万余元。2012年10月24日,前任村支书为她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村委会在其任内共欠她货款5.9万余元。此后,她多次向村委会索要该款,对方始终不支付,无奈之下她只好诉至法院。 虽然,通州法院审理后,法院判决村委会给付张女士此笔货款及相应利息。并在判决后没几天,村委会就派村里会计将钱款全部付清。但却也不得不引发我的深思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这是人基本道德,也是我国名族的优良传统。何为张女士她多次向村委会索要该款,对方始终不支付呢?试想如果不是法院的判决,村委会的是否将永远成为一张废纸呢?这背后无疑是对村委会的公信度最大的打击。 常言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也许5.9万余元对村委会来说不是大事,但对小卖部的经营者却大成本,在经营者心中却是大事。欠债不还,留给百姓的却是政府破皮无赖的恶劣形象,一传十,十传百,影响到的是整个社会对政府的看法。为何如今党员难以得民心,事物大小、无论对错,网民们指责的首要对象都是政府,村干部的信誉丢失就是一个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