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我们该如何看待裸体运动
时间:2012-09-07 19:44来源: 作者:李银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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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刚关于裸体主义的书,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我认为裸体尺度问题首先是一个文化问题,西方文化中对裸体的接纳程度较高,中国文化对裸体的接纳程度较低。仅此而已,与法律道德问题无涉。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并没有刑法条文禁止天体运动。反之,宪法中关于
方刚关于裸体主义的书,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我认为裸体尺度问题首先是一个文化问题,西方文化中对裸体的接纳程度较高,中国文化对裸体的接纳程度较低。仅此而已,与法律道德问题无涉。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并没有刑法条文禁止天体运动。反之,宪法中关于人身自由的条款倒可以作为人们有权进行天体运动的依据。在我们这个长期靠人治而非法治的国度,人们对法治有一个误解,其实是不习惯法治秩序的表现:人们总是以为凡是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事情才能做。而在法治社会,人们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思维方式,即:凡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情都能去做。既然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天体运动,那公民就有权利去做。
从道德层面看,天体运动也没有越界。我们不可以认为,只有穿游泳衣游泳才是道德的,不穿游泳衣游泳就是不道德的。社会上某些人的好恶不可以成为道德的绝对标准:这个社会中有些人认为人的裸体很丑,有些人认为人的裸体很美。这两种人的好恶都不可以作为天体运动道德与否的标准。一般来说,道德的底线在于不伤害他人。天体运动并不伤害他人,所以不应当说它是不道德的。一言以蔽之,对天体运动的评价与道德无涉。即使是从文化层面来说,虽然我们的文化在身体的裸露程度方面一直比较拘谨(唐代的霓裳羽衣舞也许是个例外),但是还要有一个文化多元论的胸怀——即使99%的人不喜欢,也要尊重1%的人的选择,因为他们有权利做这种选择。
方刚的这本书,就是在帮助我们了解和理解鲜为人知的少数人的选择,也在告诉我们:少数人生活方式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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