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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谢楼南:抄袭这么明显还不道歉?

时间:2013-05-17 12:28来源: 作者:谢楼南 点击:
我前些年痛恨抄袭,觉得正是抄袭的不正之风,带歪了整个行业,让我失去了看到更多更加精彩的作品的机会。这两年,我已经渐渐想开了,真正好的那些,它永远都在,它也终将会被发现——就如同那些粗鄙无聊的作品,它们终将会被遗忘和淘汰。

  首先来说明下,我还在等着那个明显不会有的“道歉”了吗?当然不。
  
  大概在事情发生两三天后,我就不再等了……道歉首先要有可以沟通的双方去进行,并且道歉的一方要基本具备一些可以被原谅的要素。
  
  所以当你走在路上,踩到了一泡狗屎,难道你还会指望那泡狗屎对你道歉?别傻了。
  
  我知道在这短短几天之内大多数关注此事件的人,和我一样,都经历了如下的思想变化:不是吧,抄得这么明显,出来道个歉吧→居然不道歉,简直太无耻了吧?→还试图攻击维权方,道德沦丧→准备抵赖到底了是吧→果然是流氓啊……
  
  沉公子说:点到为止就够了,难道你还打算跟流氓比撒泼?
  
  当时就忍不住笑出来了,是啊,我是不能跟流氓比撒泼。流氓和脑残这种物种,都喜欢把你拉低到跟他一样的水准,然后凭借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我也咨询过律师了,因为其他一些事情,正好在接触一位法官和一位执业律师,吃饭聊起来,顺道就说了这个事情。那两位听完也笑了:告她做什么?
  
  是啊,这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比这个重要,比这个要更加能影响到实际的利益或者社会的变迁。比如朱令案件,比如嫖宿幼女案件,我们都在关注,我们都在等一个能够让我们良心安宁的结果。因为那是血淋淋的惨剧,其结果也影响更大——甚至在法制进程上,都会留下痕迹。
  
  而这个呢,相对当然无关紧要的多,在法律上也更难界定得多。也许江女士和她的幕僚在这几天也紧急做了功课了,抄这么多,够不够的上判呢?我当然也查了法规,很遗憾,没全抄,打起官司来大概会比较麻烦,胜诉的可能有,但更多还是不了了之。
  
  但是,像这样“借鉴”一段这本书,再“借鉴”一段那本书,拼凑出来的“作品”,是不是“抄”呢?
  
  “抄袭”是一个法律名词,“抄”却是一个动词……在小说阅读网的论坛里扫了眼,看到这位江女士也不是第一次被抓住“抄”了。上一次被发现,抄得还是很多人都看过的经典言情,台湾席绢女士的作品《交错时光的爱恋》。手法和抄《皇后》时如出一辙,人物名字替换一下,情节稍微改动一点,描述性的句子直接复制粘贴再略加变动。看起来很熟练的样子。
  
  席绢女士当然不会关注海峡对岸的新生代网络言情里,是否有人抄袭她的作品,她大概也不会有闲心来追究。
  
  所以我忍不住暗黑地揣测了一下,江女士大概干了不少次这种事情了,可能在她的概念里,经典言情小说的文集,就是一个可以随意取用的“文库”。
  
  我的这本拙作呢,不巧出版的年限比较早,在台湾也曾出版过繁体本,网上又没有VIP付费,所以流传开的大都是TXT文本。我自己就知道有一些读者,是以为这本就是“台言”。所以很不巧,江女士轻车熟路地“抄”到了这本,事发后估计她也很尴尬,原来是大陆的啊,原来也是网络出身的啊……实在对不起了,我将这本书写得略有些台言风了,引起了一些误会。
  
  大概此事过后,又会有一些“创作者”,觉得找到了捷径,原来这样“抄”就可以钻法律的空子了啊,再加上有个肯为抄袭者买单的流氓网站和流氓出版公司买单,那就更加有恃无恐了!
  
  我看到有为江女士鸣不平的“作者”说了:搞得好像就她会写文一样!
  
  我的确会写文,当然我绝对不是仅有的一个会写文的。可我知道,很多真正会写文、乃至很多会看文的人都知道,谁不会写文。
  
  写一些东西发表出来,门槛其实很低,这年代但凡认得汉字,能买得起一台电脑,甚至花几块钱去个网吧的人,大概都能做一个“写手”。
  
  可并不是所有的“写手”,都有能力写出一部只能算“合格”的作品,这里面有一个“道”,也有一条看不见的“线”。
  
  而一部拼凑抄袭之作,当然首先就要在这个“道”和“线”以下。有句行话,叫“攒”,有些人只是“攒”书,而非“写”书。
  
  有时候,没天分就是没天分,强求不来——这句话说出来估计要得罪一些人,或者戳痛一些人的心了。但事实如此,很残酷也很无奈,这碗看起来很好吃的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吃上——有些人虽然暂时“吃上”,也终将会被遗弃。
  
  这是我从入行起,就知道的标准,没人教我,但我懂。我清楚地知道,我自己天分有限,然而我感激我所有的这一点天分,让我起码能看到那个“道”。让我知道高山仰止,知道敬畏真正的才华,和鄙视粗鄙的模仿。
  
  人知耻而后勇,不知耻的勇……那大概也只能算耍流氓了吧。
  
  很早就看到说,网络文学就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看似汹涌无比、波澜壮阔,真正能留下来的,也只有寥寥几本。
  
  我认同这个说法,文学创作在任何大爆发的年代,都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
  
  我前些年痛恨抄袭,觉得正是抄袭的不正之风,带歪了整个行业,让我失去了看到更多更加精彩的作品的机会。这两年,我已经渐渐想开了,真正好的那些,它永远都在,它也终将会被发现——就如同那些粗鄙无聊的作品,它们终将会被遗忘和淘汰。
  
  也许连我自己的作品,也会是被泥沙俱下的时代,所冲走的残次品……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从开始敲动键盘写下第一行字的时候,写出的全都是我的本心。不曾掺假,也从未迷失。
  
  我可以坦然地将它们展示在每一个人面前,告诉他们,这是我写出的作品,每一个字都自我的指尖流淌而出,每一段拙劣或者精彩的思想,都完全是属于我自己的独创。
  
  我为此骄傲,不单单为那些膨胀的流量、点击、人气和稿酬——就如票房和房价一样,它们终会被更新更高的数字刷新。
  
  而我也永远不会轻视读者的敏锐,我始终认为,或许有一时的盲从,但读者们始终会分辨出,哪些是假冒伪劣的赝品,哪些是珠玉在内的珍品。因为在巨浪中淘尽泥沙的主导者,不是其他人,正是他们。
  
  如果有写手看到这篇文,那我就将我自己的经验说出来,信与不信全在你们:不要试图愚弄读者,不然被愚弄的只会是自己。
  
  不信的话,你们可以想一想某位至今仍旧孜孜不倦“抄袭”,孜孜不倦出书的“大神”。她的书有人买吗?当然有人。她离开了抄还能写吗?好像不能。
  
  大家都在看,大家都没有说,可大家都知道,那是一个笑柄。
  
  前两天我看到江女士摸来过我的博客了,留下了访问的痕迹,却没有留言。所以如果你能看到这篇文章,我还是希望你能改过自新。改正的过程当然很痛苦,但借别人的衣服,终究是别人的,就算你不怕羞,能拿来穿一辈子,露在外面的LOGO大家都看得到呢,还是会被嘲笑的。还有,摸过来也就算了,访问记录就自己偷偷删除了吧,不然大家都看得到的。
  
  这件事在我这里,是到此为止了,很遗憾,我无法让它立案,投诉也只能尽力而为,毕竟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很多想写的文要写。新文的一些梗在我心里翻来覆去好多遍都快忍不住了。
  
  非常感谢我的读者们,这么多年过去,仍然被你们记住,并帮助,是我的荣幸。
  
  还有那些只是碰巧看到,却付出了很多心力,为此不平呐喊的姑娘们,也非常感谢。对了小说阅读网的姑娘,如果你们有意思跳槽,可以私信我。在圈里混了这么多年,靠谱有责任感的网站和编辑,我还是认识一些的,不嫌弃的话,我可以帮你们介绍。偷偷私下联系我就可以了,嗯。
  
  最后,为了答谢犒劳姑娘们,我会在稍后两天,奉上《皇后》的全新现代番外一篇,焕焕和苍苍在现代的全新发展哦。还有可怜被山寨了的库莫尔总攻,我也会放他出来露个脸弥补一下他的,咳咳。
  
  总之就是这样了,过程中的一些微博我会删除,但初始的那两条我会留下来,做个见证和记号,有心情再翻出来晒一晒。
  
  祝大家好,新文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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