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对联,本非金庸所长。 几年前,看过某次活动的一位“主办方”成员的文章,说是在金庸到来之前,他们已经拟好了对联,金庸只管写字就好,哪知金庸竟不领情,自管现拟现写,引得这位先生大为不满,文章结尾悻悻然并且幸灾乐祸地说:他金庸自己拟的对联,也不好! 看了这篇宏文,令我作呕不止三日,到今天也还有恶心的感觉。 有些人,如这位先生,价值系统紊乱,竟将狗腿子拟稿大人物挥毫这种反常现象视作当然,在他们眼里,正常的,反成变态。 只可用自己的笔,写下阿猫阿狗代他拟就的句子,对于一个文人,还有比这更大的侮辱? 子曰:“唯名与器,不可假人。”真要丢人,也只可丢自己的人,如何将别人的狗屁对联算到自己名下? 话说回来,金庸何必丢人?这样的主办方的这样的体贴的态度,何苦再给他们写什么劳什子的对联? 李怀宇曾对许倬云讲说:“今天的金庸最常想的一个问题可能是:不朽。”许先生的回答,甚为明快:“金庸的小说是划时代了,可以不朽。”(李怀宇撰写《许倬云谈话录》192页) 如果金庸本人有许先生这样的确信,许多事(如:回应王朔),他应该不会做的,做了,也不致那样拙劣。 许倬云“金庸不朽”之论,别人不好说,王朔是一定不会赞成的。呵呵。 万里长城,无非是“把砖头码的长了些”,王朔的这一观点,我倒是举双手赞成。看八达岭长城,丝毫感觉不到有啥子“雄伟”,只有登上城墙,看墙砖上那些重叠凌乱的字迹,才让我深感震动:心中念中渴望“不朽”的,竟不限于一小撮人! 十三 一个人的学术或文学成就,与他的品德,不成正比。 王尔德以为:“内在美德并不是艺术的真正基础。” 乔治·奥威尔更是认定:“一个作家的文学上的个性同他的个人性格没有什么关系。” 奥威尔讲的,是狄更斯:“很可能,狄更斯在私人生活中的确是罗伯茨把他说成的那样一个麻木不仁的以自我为中心者,但是在他已出版的作品中,却隐含着一种与这完全不同的个性。” 奥威尔并不以弥满于狄更斯小说的那种博大的人道主义精神从而断言它们的作者绝无可能麻木不仁自我中心,反过来说,即使狄更斯本人确实麻木不仁自我中心,奥威尔也不会因此断定狄更斯作品中那无远弗届的同情心尽为虚幻全是骗人。 狄更斯麻木不仁自我中心与否,很重要吗?会拉低或抬高他的小说? 奥威尔向来认为“所有的作家都是虚荣、自私、懒惰的。”自然觉得罗伯茨《盲目崇拜的这一面》一书所写的“这些事情也不能否定狄更斯的作品的价值”。 我看金庸,在狄更斯与大仲马之间,比狄更斯低那么一点点,比大仲马,高那么一点点。当然,只是我个人私见,金庸小说的价值,不是我今天可以论定的,也不是哪一个人可以论定的。 百年以后,作者喑哑,作品说话。 再有一百年,关于金庸小说价值的争论,应该可以尘埃落定了。 如果作品是伟大的,不会因作者的人格缺陷而沦落。如果作品本身价值很低,即使作者的品格无比崇高,也无力哄抬他的作品,至于伟大。对小说家、剧作家来说,尤其是这样。 今天,金庸所做的一切,都是无用的,无谓的,既不会拉升、也不致糟践他的作品。 一切,交付给时间。 补记: “金庸回内地之后,原有的批判精神似乎大为消退,未免令人遗憾”,这话,是徐斯年2008年说的,非唯徐先生,恐怕很多人都会有相似的感想。 1999年的金庸,在西子湖,发出了“新闻记者要向军队学习”的号召,已经很有“弃自由主义而投入法西斯潮流”的味道了。 1959年5月20日,金庸创办《明报》。当年11月7日,《明报》社论,金庸即已宣称“本报乃民族主义者”。整整40年后,金庸悍然有“记者学军”之宏论,实为民族主义情绪的极端化。 金庸此论,即使确有讨好官府的动机,相信也不是主要的。 而“民族主义”一旦走向极端,与“法西斯蒂”相差也仅一线了。 早在20世纪80年代,金庸已经有“报纸是老板的私器,不是公众的公器”的宏论,似乎与世纪末他在西湖的谈话一脉相承? 大不相同。 80年代,金庸虽已认定“报社内只有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并没有谁向谁争取自由的关系”,但金庸更同时强调“新闻自由是报社员工向外争取的”。 “报纸是老板的私器”,并不坏。就怕普天之下,只有一个老板。 多一份《华盛顿邮报》这样的报纸,多一个凯瑟琳·格雷厄姆这样的老板,“水门事件”就不致被掩没真相,尼克松只好滚蛋。 60年代初的香港,只有《大公报》、《文汇报》,而没有金庸的《明报》,或许大饥荒引发的“逃亡潮”就会被港人视为子虚乌有。 1999年,金庸重复了前一层(“私器论”),而刻意遗忘了后一层意思(“向外争取”),这才得出“资本主义社会也没有新闻自由”的伟大结论。 1990年,“香港的新闻自由相当充分,……在报界工作了三十一年,政府插手禁止刊登某某消息,这类事情,还不曾经历过”,这话也是金庸说的,见于《诸子百家看金庸》。 前后短短九年,何致自相矛盾至此? 或许,与1999年的“南斯拉夫使馆事件”有关。 当时,金庸是这样说的: “不久之前,以美国为首的北大西洋公约军事力量,悍然以导弹轰炸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公然进行挑衅。美国迫使我国在国防力量、科技力量、经济力量尚未充分发展之时,作出反应,就此一举摧毁我国政权,要迫使中国像俄国、南斯拉夫、伊拉克、阿富汗等国一样,屈服於美国的军事力量之下。” 我自觉对于“民族主义”已经很不感冒了,但在99年“使馆事件”中仍是有些坐不住,况且金庸这样老牌、顽固的民族主义者? 老头子脾气很倔的,他笔下的两位丐帮帮主,多少都带金庸的一点影子。【注】洪七公,在他的武功,“只有九指神丐的独家武功,却是向前俯跌。只因他的武功刚猛绝伦,遇强愈强。……决不随势屈服,就算跌倒,也要跌得与敌人用力的方向相反。”(三联版《射雕英雄传》411页)萧峰,在独闯“聚贤庄”,“一时气愤难当,蛮劲发作,便没细思后果。”(三联版《天龙八部》782页) 金庸说“我这生最大的脾气就是人家指挥我什么事情都不听的”,细考他一生行事,这话还真不是自吹。遇到强迫,金庸如洪七公,“决不随势屈服”,甚至也会像萧峰,“一时气愤难当,蛮劲发作”。 至若他面对柔性攻势表现如何?那就不敢恭维了。 1999年,金庸也许感到他的国族受到了威迫,有人想让她“屈服”(“美国…要迫使中国…屈服於美国的军事力量之下。”),终于,“蛮性发作”。 金庸1999年的讲话,不排除有讨好官府的用心,不是主因。我更愿意用李泽厚先生的“救亡压倒启蒙”论来理解金庸的转变: “救亡的局势、国家的利益…压倒了一切,压倒了知识者或知识群对自由平等民主民权和各种美妙理想的追求和需要,压倒了对个体尊严、个人权利的注视和尊重。” “突出的…是钢铁的纪律、统一的意志和集体的力量。任何个人的权利、个性的自由、个体的独立尊严,等等,相形之下,都变得渺小而不切实际。个体的我在这里是渺小的,它消失了。” 金庸说要“向军队学习”,李泽厚2001年重弹老调,也谈起过:“是‘压倒’了嘛。战争说什么启蒙?……军队里面讲什么自由民主?军队就是服从命令打仗。……”(《浮生论学》126页) 金庸对民主自由,有坚持,但不坚定。好在,毕竟时代不同了,等民族主义情绪平复后,金庸并未继续“择善固执”。 2004年,金庸接受《外滩画报》访问,说是:“以前我们办《明报》,……那时(言论) 不可以这么随便,但是批评(港英)政府是可以的。” 2009年,他接受大陆《时代周报》采访,又说: “办《明报》跟你们办《时代周报》不同。如果今天晚上港督打个电话给我:‘查先生,这个问题你明天怎么写怎么写。’我就把这个电话录音下来了。我明天去报告英国政府,明天就炒他鱿鱼了,所以港督是不敢这样做的。任何香港政府的人员想要干预舆论,你录音下来确定证据,告诉英国政府,英国政府马上把港督召回……” 金庸晚年,其言其行虽多有反复,毕竟还不曾如余秋雨张艺谋那样丧失自己的独立性,不是那么严重的。并且也曾以行动卫护过香港的言论、新闻自由。2003年,他对记者讲起: “我跟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说过,你们大错特错,……二十三条的立法是大错特错的。我反对二十三条的立法,所以我跟他说,‘七一’我要上街。后来官方派人到我公司来,说查先生你不要上街,您的意见我们会马上向上反映。我说,既然你们把我当朋友,朋友的话你们愿意听,那我就不上街了。” 再例如,20年前毅然退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 金庸自己是这样说的: “在政治上我是不妥协的。如果我和政治妥协的话,我现在肯定不是单单是一个作家了,可能是一个相当有权势的政治人物,相当有权威的一个大企业家。……后来我选择退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新华社香港分社的人劝了我很久,而且江当时也邀请我访问北京,我不去。对历史事件我是不妥协的。……在大事大非上我是有自己的主见的。” 有些自我美化的成分的,不算太多啦。 差堪庆幸的是:金庸的民族主义,毕竟与“法西斯蒂”隔了一线。 【注】金庸《小说创作的几点思考》:“六、七十年代时我去台湾,台湾的武侠小说家来香港,我们经常相聚饮宴、打牌聊天,我是主要的请客者,所以他们一致称我为‘帮主’。 这个帮,大概就是胡闹帮,帮中成员主要是古龙、卧龙生、诸葛青云、倪匡、项庄,此外尚有张彻、王羽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