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仔细考察一下该村最富的十家是很有意义的。其中三户户主是1981年以后的干部。第一户户主自1967年以来一直掌权,现任下岬村党支部书记。他的职务补贴每年1500元,还与两个儿子联手耕种42亩地。一台小型拖拉机和两头奶牛,也有不少进项。第二户户主是现任的党支部副书记,他是从1961年就开始当干部直到如今的人。他得以享受较高的社会地位,可部分归因于他的革命家庭背景:他的父亲是土地改革时期的骨干,他的两个哥哥是部队高级干部;他的一个儿子现正在军中服役。他有1400元的固定工资,还拥有该村仅有的一部卡车,他的另一个儿子用这部车从事运输挣现钱。第三个家庭是个双重案例:户主自1967年以来在不同岗位上担任过大队干部。1976年曾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已于1987年退休。他的家庭属于“四属户”之列,其妻(一位学校教师)与其长子(商店售货员)均为国家职工。他家钱财的主要来源,按照各种情况看来,主要是其妻、子以及他本人在位时的固定工资现金收入。 前十户中,仅有一户属于卸任干部群体,他是该村最成功的奶牛饲养专业户。有人说,此户的特殊成功并非由于户主的能力,更多的是他的亲属关系。他的大哥是县城一家奶制品工厂的现任总经理,为他提供了可靠的市场。 两户“成分好”的普通农民成为最富户主要由于户主具有特殊的专业技能。一户是集体制时期的赤脚医生,如今还在该村行医挣钱。据我所知,70年代初期他被指定为赤脚医生时,并非由于他的专业知识,而是由于他的兄长当时正担任村党书记。第二家户主在非集体制以前是拖拉机手,后来开了一家小型农机修理店。有人断言说,他的成功是因为他有关系:他为70年代中期以来下岬村连续三届党支部书记提供特殊服务,与他们的交情极好[17]。但也有人说,他是村里最会摆弄机器的人,他的成功是因为他的才干。 其余四家富裕户来自前中农成份的普通农民。他们有一个共同点:户主全是该村著名的农活把式,也是家庭副业能手,包括牲畜业、手工业以及经济作物种植,尤其是他们还有“老实巴交的农民”的美誉。他们的家庭成功地保持了传统农民的美德,如,诚实、勤奋和节俭。其中两户户主在集体化时期,曾试图发展家庭副业,在黑市(自由市场)上出售家庭产品而多次遭“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批判。四户中的另一户极其节俭,自非集体化以来坚持使用有机肥,不理会大多数农民为了节省劳力已投入使用用化肥。第四户户主以其对市场信息和新技术的敏感而闻名。大家都争着举这样一个例子来说明他的行止:此户主订阅着好几份农业刊物,还有一份报纸[18]。 显然,攀向高层的路是多种多样的:有干部背景的四户,由于有包括社会关系网在内的政治资本和固定工资,使他们在经济竞争中成为强者。出身“贫农”的两家受益于在集体制时期,他们所获得的特殊专业技能。只有来自以前的“中农”群体的四户,主要由依靠务农和从事家庭副业(这是每个农民都具有的条件),靠勤奋地劳作和节俭(这是每个农民都应具有的美德)而获得成功。因此,无人认为这四户的成功有道德问题,或者骂他们靠政治权势或“走后门”。 ◎改革的影响:社会层次的结构性变化 农村改革较为令人瞩目的影响之一,是农村干部的威望和权力的下降。这种下降普遍为研究中国的学者们所承认并已成文[19]。下岬村的若干日常生活实例支持了这一发现。 三年前,一个青年农民感到该村一家修理店的老板对他不公,于是骂他得了当时的村党支部书记的好处。这场争吵发展成大打出手。这个青年不仅重殴店主,也大骂党支部书记,说要和他当众大干一场。一个普通农民敢于以暴力反对一位党书记,这是下岬村自解放以来从来没有过的。而最令人惊奇的是,在这场对抗中,他居然赢了,最后这位丢了面子的党支部书记被迫辞职。普通农民认为此事是村干部的威望和权力崩溃的象征。 另一个实例是,有十余人对我说,在1988年,现任党支部书记为他的儿子操办婚事时,他们没有送礼。在中国农村,婚礼是显示一个人的威望的最重要的场合之一。长期以来,在下岬村,借操办婚事或其他场合向领导送礼是承认后者的社会地位的表示。这些农民在这个场合与以前不同的举措所昭示的村领导权力的下降,实际比暴力对抗的例子更为有力。从文化角度而言,此事甚至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 与干部的政治权力下降的同时,下岬村公众生活的集中点逐渐从以前的生产大队队部转移到村商店(象征性的社交场所)。在集体化时期,生产大队队部除了是生产管理和政治性集会等正式活动的场所外,还是公众非正式聚会和聊天的地方。从理论上而言,大队部应当起到近似社会活动中心作用,向公众开放。但是,实际上,普通农民把大队部看成是村政府衙门,敬而远之。常到队部走动的是干部、政治积极分子和一些“四属户”,也就是说是一些“白爪子”们。很快地,在非集体化后,有三间屋子的生产队办公室和一间会议厅被拆掉,现在的村办公室只是一间与一座粮食加工场相连的小房。干部们很少呆在办公室里,除非有事;也很少有人来。相反,变得热闹起来的村商店,反倒成了各方面人士非正式的聚会点。村民到那里去,不仅去买东西,也去打听消息交换意见。商店只是一个经济交易的地方,一个人的权力表现在购买力上。除了那五名仍然在职的干部,其他干部和“四属户”也不比其他人在那里享有更多特权。饶有趣味的是,自从非集体化以来,村商店已扩大了两次。如果前大队部被视为政治中心和前既得利益者享受特权的象征的话,村商店如今是已成为经济中心,成为于普通村民有利的市场机构的象征。 改革的影响也可以从农民生活方式上看出来。例如,手电筒、钢笔和香烟长久以来在农村是高级社会地位的象征——集体制时代,大致上只有干部和“四属户”才用这些东西。这种现象可以追朔到土地改革。在农民的眼里,这一权威的象征是与从城里来的“干部同志”联在一起的。土地改革以来,随着每次政治运动,都有从城里来的各种工作组,这概念也就越来越深。逐渐,这些东西已与共产党的干部、与政府、与城市优越联系在一起。由于效仿城市干部,也由于实际需要,地方干部和村里的“四属户”开始带着这些“装备”,开始抽香烟而不再吸土造叶子烟。在60年代和70年代经济萧条时期,这些小日用品标志了干部、“四属户”与普通农民的区别,也显示他们特殊的地位。例如,干部级别越高,他们拿在手里的手电筒就越大。党书记用的是四节一号电池的手电筒,生产队长自忖最好用两节电池的电力稍小的手电筒。并没有什么规定,但这规矩却是人人都知道的。但由于农村改革的推进,一切都变了。如今富裕的农民买了摩托车和其他耐用消费品,更不用说高级香烟在农村商店里也能买到。奢侈品享用所真正象征的,已更多地关系到个人的购买力,而不是个人的政治权力。 另一个有趣的发现是,以前在集体制下面享受的某些好处已成为致富的障碍。例如,不干地里的活儿,长时间来一直是干部、“四属户”和一些政治积极分子,也就是“白爪子”们得以享受的一项关键的特权。更尤甚者,出身好的农民也经常拒绝干脏活、累活或者难干的活,也没有兴趣增进自己的农业知识和技能。为了避免冲突,生产队长往往把没人愿意干的活分配给没有特权的“中农”或出身不好的人[20]。结果之一是,在社会地位低下的人被迫提高知识和技能之际,许多村里的上层分子和部分出身好的普通农民忘了怎么侍弄庄稼。 非集体化以后,许多在集体化时期成长的青年农民发现自己处于尴尬状态——他们既没有独立务农的经验,也不能完成较为复杂的与农业有关的事务[21]。在像下岬村这样的农业社会里,农事的失败会严重地损坏一家农户的经济地位,这就是表一给出的57家低收入农户之所以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最能说明问题的是那六户人家,由于亏歉,他们已被迫将其所承包的土地转赁他人。而在非集体化以前,这六户中的一半曾明显享有特权。一户是一个党员复员兵,伸手获得国家救济金和救济粮,他常常排在村里第一号[22]。另外两户是前政治积极分子,各种政治噱头都玩得来,唯独对农事知之甚少。 与前既得利益者相较,过去社会地位低下的人倒都从集体化时期的不愉快经历中有所获益。如上文所示,没有特权的、或出身不好的农民往往被分配去干没有人愿意干的、须下大力气又须有高超技能的农活。此外,深知自己“好欺负”,逼得他们不得不非常注意工作质量。在非集体化以后,他们自家的农活做得最好,已是不争的事实。顺理成章,该村公认的十名“种田能手”中,五人是以前的“中农”,三人是“四类份子”。 干部的优越地位的下降,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除了干部本人。然而,对过去社会地位低下的人,特别前“四类份子”的崛起,村民们的态度就大相庭径了。有些农民认可他们的成功,将其归因于他们的苦干和农业技能,对他们的崛起口服心服;有些人则认为让“阶级敌人”站了起来,或曰“翻身”,是不公平的。有一个人抱怨说,“穷归穷,富归富,土改以来什么都没变”。有些人甚至说,他们希望第二次土改快点来到。 对前“四类份子”的有限的成功所持的否定态度,远远超出了平均主义或基于“差不多就行了”[23]的农民的忌妒心,虽然两种情绪在下岬村也都有。应该说,这种愤怒与谴责来自以前的社会主义等级制度。 有趣的是,村民们用“翻身”[24]二字表示他们的不满。许多出身好的农民认为歧视“四类份子”是他们自己“翻身”的象征,最终认为把这些人贬黜为类似“不可接触的贱民”是理所当然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造成并滋长了一种心理,使他们自认为是“革命的穷棒子”。这种心态,使得前“四类份子”的状况的改善,在下岬村实在让一些村民“咽不下这口气”。 毫不奇怪,多数这类村民——以前享有既得利益者现在又不成功者——精神上依然生活在社会主义等级制度的阴影里。例如,一位以前担任过村民兵副队长的积极分子告诉我: 多少年来,我锄镰不入手。你可以想象那年头我有多么舒坦。现在我是走了背运了,最气人的是,那些“四类份子”也跑到我前头去了。还记得吗?(早几十年),他们还得向我汇报他们的行动哪! 根据伊凡·则廉尼所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控制的再分配制度倾向于官僚受益,因此,“无权势者和无特权者的利益增进的最佳办法,是在经济系统[25]中不断增加各种交易性(亦即市场性)关系”。在关于第二种经济对匈牙利农村社会结构的影响的考察中,则廉尼认为:“最令人触目的发展是'第二种等级'的复苏,它是基于市场交易的不平等制度,而不是在官僚序列中的地位”,于是,他描绘了社会层次的双重秩序的出现[26]。 我们在下岬村的案例研究支持了则廉尼的论点。造就了集体制下的等级制度有三个基本因素,但都是来自同一个根源,即官僚体系再分配的权力。这种权力的特征是对经济资源和社会流动的机会予以垄断。在改革时代以前,如我们所见,在下岬村,村干部、“四属户”和一些政治积极分子,也就是“白爪子”们,全都与再分配制度关系密切并受益于它。其余的人,即“黑爪子”们,则一般被排除在外。市场化的改革,从根本上大大削弱了这一系统的权力,给“黑爪子”们开辟了新的机会,所导致的再分配,不仅在经济地位上,也在有社会身份上。这一变化的结果,是该村社会层次双重结构的出现。即社会主义官僚等级序列和基于市场经济的阶级序列之并存。虽然今后的发展尚难以论断,但不会回到1949年以前那样一点不变,则是肯定无疑的。正如本人的考察所显示的,今日之富裕户的构成看起来像是一个来自社会各群体的能人的混合体。可以想见,如果没有强的外来干涉,没有哪个群体会取得压倒的胜利。 ◎超越下岬村的意义 下岬村案例具有哪些更为广泛意义呢? 首先,对下岬村的分析表明了从当地农民社区内部对社会层次进行研究的必要。这是长期以来被忽视的一个问题。学者集中注意于改革时期以前农村宏观上的不平等和收入的差异[27];社会身份的等级制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主义时期内农村的不平等,也已有了充分的披露。尽管现在关于干部与农民间的保护/依附关系已有所发现[28],集体制下平均主义这一典型形象,在西方学术界关于改革以前的论文中,始终占支配地位。与此形成反差的是,近十年来,村民社区中收入差距的迅速加大,终于将不平等和社会层次问题,提到我们研究工作的的首位[29]。结果之一是,海外观察家们经常得到这样的印象:经济改革使中国农村的不平等增加了,但在宏观上,城乡差别却减少了[30]。 正如本人所提及的,平等与不平等概念需要包括的,不仅是收入,也有地位、权力和特权。进而言之,假如仅仅分析收入之差距,我们还需要知道,正如马丁·怀特所建议的:“是否市场为主导的改革的推进,使那些已经从国家分配制度中得了好处的人,得以进一步垄断市场所提供的新机遇;还是这些新机遇有利于那些在国家分配制度下甚少获益的人”[31]。 为了达到这些研究目标,我们首先必须扫除掉集体制下的平均主义这一固定形象。然后再确定改革使社会不平等究竟减少了还是增多了。本考察表明,至少在下岬村案例中,改革以前的社会生活很难说带有“平均主义”的特征。村子里的等级化状况,在集体制下与解放前相比较,并未减轻。甚至可以更进一步说,正是由于有了农村改革,曾经畅行于该村的社会主义等级制度,才终于打破,使潜在的不平等减少了。 其次,下岬村的案例对改革后的农村干部地位,也提供了另一种理解。这个问题眼下正是研究中国的学者在辩论的。早期的解释集中在干部抗拒农村改革,这一点彰示了他们政治权力和经济地位的下降[32]。另外的研究发现,农村干部利用他们的政治资本谋求私利,因此要么自己成了企业家,要么充当起富裕户的赞助人[33]。另一种相反的解释是最近维克多·尼提出的,对则廉尼关于匈牙利经济改革的分析进行了引伸。他的论点是,从再分配过度到市场协调,使权力和特权之资源移向直接生产者,而不是再分配者。尼断言,“现任和前任干部凭着他们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多大好处”[34]。 将此解释运用于下岬村的案例,两者均有一些根据,却没有一个可以充分解释那里发生的变化。如上所述,干部的权力下降了,他们在社会地位上大大地失去了优势。但有些干部利用改革积累了私人财富,在这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的干部地位才得到好处的。 既然如此,我们应当怎样理解在改革时期干部总的富裕状况呢?在再分配的官僚制度下,自然出现干部(和“四属户”)对改革的利用。与官僚机制下的分发配给不同,市场机制不会由于任何一个人与生俱来的身份、或距政治权力的中心的远近而完全排除他获得成功的机会。不错,大部份干部由于有能力、有资本、有“关系”和权力,在市场竞争中确实获得了成功。但关键的一点是,农村的改革是由农民为了增进自己的利益从下边闹起来的,然后才由上层的改革者予以鼓励。所以,检验改革的社会成果,最重要的问题应是看普通农民是否得到了好处——如果是这样,再问他们之中的什么人得到了好处,以及过去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是否也改善了他们的处境。 本人对下岬村的分析表明,在微观上,许多普通农民,包括一些过去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的确在经济和社会的两个方面得到了好处。特别要提出的是,前“中农”出身的农户干得特别好,还不必说那个把下岬村多数村民远远抛在后面的干部群体。如果说许多前“贫农”出身的普通农民经济上尚停留在一般水准,抑或仍然贫困,中农群体在经济上和社会地位上戏剧性的崛起,对干部和“四属户”的优越无疑是一种挑战。结果是:过去的社会主义等级制度如今正被社会层次的双重结构所替代,其特征是两个序列并存:官僚等级序列和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秩序所带来的阶级序列。 我认为,农村改革最有意义的结果是,在新涌现的社会层次结构中,农村干部失去了垄断的地位。在以市场为基础的农业生产中,他们必须与他们以前的属下竞争。在此意义上,无论农村干部获得多少财富,如何滥用权力并且贪污,他们在改革中已经是输家了。 ---------------------------------------- [1]全面评论,请见安德鲁·沃尔德(AndrewWalder)著‘SocialChangeinPost-RevolutionChina’《革命后中国的变迁》载于AnnualReviewofSociology《社会学年评》第15期(1989),第405--424页。 [2]为了保护提供情况的农民的隐私,村名已更改,全部提供情况者已隐去姓名。 [3]黑龙江省是中国最后撤销公社制度的一个省。根据罗小朋等人的论著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合作化农业的相对成功。见罗小朋、谢扬、李卫群和余存龙著《历史性的转变》,《农村经济与社会》第三卷(知识出版社出版,北京,1985年)。] |